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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2022年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发现金红利总额:38、581、442.18元(含税)调整为38、706、994.18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洁环保”)已于2020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新股登记手续,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公司总股本由101、530、111股增加至101股。860,511股。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总额。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提案中,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3.80元的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530、111股,计算发现金红利38、581、442.18元(含税)。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详情请参阅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
2023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及股份上市公告》(公告号2023-019),公司新增股份330、400股,2023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111股增加到101、860、511股。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股权分配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每10股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1、860、511股,计算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38、706、994.1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7%。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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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所有权期的所有权结果和股份上市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数量:330股,400股
● 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1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限制性股票所有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议案及《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被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
2、2020年11月26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号:2020-016)。
3、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公司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期满前,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验证意见》(公告号:2020-021)。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议案及《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2020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号:2020-023)。
5、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实现,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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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归属股票的来源
归属股来自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共有14人符合归属条件。
3.限制性股票所有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和股本变动
(一)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17日。
(二)本次归属股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30、400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属股票的限制和转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激励对象转让的公司股份应当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本变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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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
2023年5月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公司发布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上海验资)〔2023〕2号)审核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
经审核,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实际已收到认购330、400只限制性股票,合计人民币4.579、34.4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30、4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248、944.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1、860、511.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101、860、511.0元。
2023年5月11日,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
5.本次归属后新股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元、770元、241.27元,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0元/股。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稀释。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4万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3254%,不会对公司最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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