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号:2023-031
江苏阳光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江苏阳光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为2023-022。根据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充分了解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方便股东充分行使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18日 13点30 分
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8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报告》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郁琴芬、孙宁玲应避免表决的相关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身份证、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
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证。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的公司股份,由证券公司委托持有并持有证据
以公司股东名单登记的名义持有人。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的公司
受托证券公司可以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情况下,以证券公司为准
以投资者的名义行使。
3.登记方式:股东可在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
可以通过信函和传真登记。信函和传真将于2023年5月17日(含此日)前公司注册。
收到为准。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胡小波,杨之豪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股东大会期半天,出席者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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