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创新 公告号:2023-025号
深圳市力合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应当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2日14日:30
(2)网上投票时间:
2023年5月12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023年5月12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5月12日15日结束:00。
2、会议地点
清华信息港科研楼七楼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
3、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4、会议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季世山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出席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3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66、621、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652%。
其中:2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604、816、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599%。
11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61、805、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0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1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1、805、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053%。
其中,0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
11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61、805、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053%。
公司董事、监事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如下。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66、496、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12股份%;反对1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61、680、418股99.78股%;反对1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力合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力合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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