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技 公告号:2023-025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6日,“中国高科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12日通讯召开。会议应有6名董事,实际出席6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子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9人作为公司第十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非独立董事:聂志强、兰涛、张鹏、王进超、李芳芳、周坤
独立董事:韩斌、张博、黄震(其中张博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得担任《公司法》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公司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审查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聂志强,男,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现任平安银行战略发展部董事总经理、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越亚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学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方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方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曾任海尔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CFO、IDG资本联席CFO、青岛办公室主管合伙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合伙人。聂志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聂志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份。
兰涛,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广西英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高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州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董事长、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柳州英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截至会议召开日,兰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0、1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0%;兰涛先生的配偶和一致行动人童喜林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4、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兰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童喜林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3、204、4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5%。兰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
张鹏,男,1982年出生,本科。现任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天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数字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张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
王进超,男,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运营部、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法律部副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部副总经理、审计监督部副总经理、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咨询服务部高级总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服务部经理。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王金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
李芳芳,女,1980年出生,博士。现任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人。曾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李芳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
男,1984年出生的周坤,硕士。广西英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深圳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负责人、金融业务部负责人、投资银行和融资平台部负责人、陆金所财富云中心产品解决方案团队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金融产品团队负责人。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周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所列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
韩斌,男,1968年出生,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七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云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份。
张博,女,1983 他出生于管理学博士(会计方向),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自2021年2月起担任三夫户外(002780)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不持有中国高科技股。
黄震,男,1970年出生,博士学位。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副院长。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份。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技 公告号:临2023-026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12日通讯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航女士主持,监事3人,实际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廖航女士、徐先生、肖静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不得担任《公司法》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公司监事。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12日
附:第十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廖航,女,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九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北京大学方正集团金融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大学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大学医疗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大学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监事、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集团资产管理部法律经理、北京大学方正物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经理、董事、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高级法律经理、董事、方正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方正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大学方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大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
何旭,男,1984年出生,学士学位,现任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总监,曾任中国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审计主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份。
肖静文,男,1984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监、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大学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北京永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助理。未持有中国高科技股。
除上述披露外,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召开
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8层,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细节(www.sse.com.cn)有关公告及文件,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的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或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已分别投票表决。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六)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当持有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股东的股票账户卡登记。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登记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件或传真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号、第二条规定的有效文件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以公司所在地北京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
联系电话:010-82524234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6、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与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食品、住宿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3、股东应在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上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投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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