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
(2)股东大会地点:南京嘉力图机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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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会议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出的事项进行了投票。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形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出的事项进行表决,并进行监督和计票。网上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督员、计票员和见证律师总结了投票结果,主持人当场宣布了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副董事长罗威德、潘乐陶、王凌云、杜明伟、独立董事丛宾均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职监事5人,出席3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陈海明先生、监事徐海金先生均因公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丽丽女士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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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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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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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2、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由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回避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郑华菊,梁楷
2、律师见证结论:
郭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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