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药康生物
股票代码:68804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岸3B号楼108-145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名日期:2023年5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编制《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更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全面披露了江苏吉翠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的股份变更。
4、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吉提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
5、股权变更是根据本报告中规定的信息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本报告中未列出的信息,并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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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介绍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鼎晖新趋势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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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持有鼎晖新趋势5%以上权益的合伙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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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鼎晖新趋势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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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鼎辉持有国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新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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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股权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股权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少公司股份而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的权益的可能性。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模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股权变更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权益的变化不会导致药康生物控制权的变化。
二、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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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持股比例从5.51%降至4.51%。
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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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
自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前 6 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其他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权益变更的相关信息,无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信息披露义务人;
2、身份证(复印件)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3、本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准备地点
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存放在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供投资者参考。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王霖
签名日期:2023年5月12日
简单股权变更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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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任命代表王林:
签名日期: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减持5%以上股东的股份比例
达到1%且减持至5%以下
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
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转让方”)确保向江苏吉提药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提示:重要内容: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9.4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1万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股权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 本次询价转让后,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5.51%降至4.51%。转让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降至5%以下,转让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9日,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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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前,转让方持有药康生物股份的比例超过5%。
(二)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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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变动后,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从5.51%降至4.51%。转让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转让人持股比例降至1%。具体变化如下:
2023年5月12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4.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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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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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变动前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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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人情况
(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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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和组织证券公司应综合考虑股东自身的资本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得低于药康生物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70%(即2023年5月8日,包括当日)前20个交易日发送认购邀请之日。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基金公司28家、证券公司3家、保险机构5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0家、私募基金15家等71家机构投资者。
2023年5月9日15日,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30至18:00.组织券商收到7份有效认购报价表,均为有效报价,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及时发送相关认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证券公司共收到7份有效报价。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配置了5名投资者,最终确认询价转让价格为19.42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41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人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人股权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流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对转让人、受让人、查询对象的认购资格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进行了审慎核实,并认为:
询价转让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证券市场当前的监管要求。股份转让价格最终通过询价确定。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创新板并试点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配售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网上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集翠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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