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3-038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和仲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与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正在谈判和解决问题,也没有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件,本公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当前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如果公司能妥善解决,就有和解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之亦然。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统计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连续12个月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件,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总额为19.71亿元,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37.74%。公司正根据执行内容选择是否提出异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时,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统计表》。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伙伴协商总额约183.65亿元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协商,聘请专业团队进行沟通,努力解决相关问题,并与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达成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收到309.50亿元执行相关法院执行文件,并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伙伴协商,包括200.58亿元担保。由于上述相关纠纷,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被有关法院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
3、本公告的诉讼和仲裁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与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仍在积极谈判过程中,未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当前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公司能够妥善解决,就有可能和解。如果解决不当,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响应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收到相关诉讼法律文件等最新进展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累计诉讼和仲裁案件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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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39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关于公司债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到期未支付、正在协调延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影响 阶段性流动性紧张。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到期债务(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合作伙伴资金、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总本金647.32亿元,其中担保到期债务总本金245.62亿元;公开市场、海外公开市场债券22.44亿美元,国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194.75亿元。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未经审计,上述债务数据可能与最终审计结果不同,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目前的债务。
二、未支付到期,正在协调展期债务对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国内外其他融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积极响应债权人的合理要求,并继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和经营的影响。
为了解决债务风险,公司正在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集资金,讨论各种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同时,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公司将制定短期、中长期综合解决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此类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40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06.85亿元,占母公司最新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04.70%。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585.72亿元的实际担保,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18.50亿元的实际担保。上述三类担保的实际金额为711.07亿元,超过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除上述三种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外部担保。请关注投资者。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
肇庆浩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浩阳”)是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接受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华夏分行提供的8332.37万元重组债务融资延期,期限至2024年11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肇庆浩阳以其名义在建项目提供抵押。佛山浩景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肇庆浩阳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本次展期重组债务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
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不超过1198.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不超过79.92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资企业或合资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不超过221.88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任何时间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限额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类型、期限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期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按照审慎原则审批管理各项担保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58)。
本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金额范围内。本担保的使用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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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贷款时间点为准。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肇庆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5月27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潘贵平;
(5)注册地点:肇庆市江滨二路4号5层505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情况:佛山浩景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肇庆浩阳100%股权;
公司持有项目公司权益的比例:100%;
财务数据一年又一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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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上表总数有差异,主要是四舍五入导致尾差。
其他情况:经查询,肇庆昊阳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三、本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肇庆浩阳申请的8332.37万元重组债务融资延期提供担保。肇庆浩阳重组债务融资延期至2024年11月。担保条件:公司为重组债务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息(含罚息、复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06.85亿元,占母公司最新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实际担保金额为585.72亿元,占母公司最新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12.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实际担保金额为18.50亿元,占母公司最新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5.44%。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1.07亿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362.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号:2023-038)。逾期担保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债务的公告》(公告号:2023-039)。
五、备查文件
有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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