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3-48
中天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公司在预重组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2日,中天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指定中天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组期间的临时经理,组织开展预重组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重组的具体情况
公司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公司,并申请启动预重组程序,理由是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但可能存在重生价值和救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组。详见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21)、关于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书〉被债权人申请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23)、《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组的公告》(公告号:2023-38)。
二、法院在预重组期间指定临时管理人的情况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5月4日,根据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申请,法院决定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及有关规定,法院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组阶段临时经理。
临时管理人在预重组期间,应当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临时管理人的职责如下:
(1)与主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制定预重组工作计划;(2)清理和调查债务人的资产和负债,编制资产表和债权表;(3)监督债务人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4)监督债务人向相关利益相关者充分披露企业信息;(5)招募战略投资者或协助债务人引进意向投资者参与谈判;(6)促进债务人与投资者、债权人、战略投资者或意向投资者协商,协助债务人制定预重组计划;(7)征求各方对预重组计划的意见,及时调整;(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重组程序的表决规则,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9)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预重组工作,并提交预重组工作报告;(10)人民法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重组前的预重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法配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临时经理开展相关预重组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是否进入重组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组申请.一条规定,公司股票将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有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组申请,公司将有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进行破产清算.第十七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根据一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潮流信息网络(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黔01破申13号之一的决定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3-47
中天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问题
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根据第一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第三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应在下一个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情况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股票上市规则》第9.2.第一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4)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只发行a股或B股的公司的日收盘价低于1元。”和“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不包括2023年5月4日。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
二、以往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三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情况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3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37、2023-39、2023-40、2023-43、2023-45、2023-46)。
三、其它风险提示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于2023年4月26日申请重组。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重组申请的文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组申请的,公司有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如果公司被宣布破产,公司将被清算。.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请关注公司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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