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能制造 公告编号:2023-018
广西东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召集人:广西东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王宋琪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日:30;
(2)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2023年5月12日上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5月12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3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87、887、8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479%。其中,2名股东代表285、802、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846%。11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08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1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08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33%。其中,0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11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08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3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召开和召开会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三、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29同意287、809、811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007、300股96.2595%;3.7405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2.00 《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29同意287、809、811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007、300股96.2595%;3.7405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29同意287、809、811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007、300股96.2595%;3.7405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29同意287、809、811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007、300股96.2595%;3.7405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5.00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
287、772、4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599%;反对1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6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4.4660股%;反对1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5340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6.00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计划和独立董事津贴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001股份同意287股、312股和411股份%;反对57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999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5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2.4068股份%;反对57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7.5932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7.00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监事津贴或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
287、772、4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599%;反对1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6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4.4660股%;反对1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5340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8.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31同意287、349、811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4.6万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54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4.2004股份%;3.7405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46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592%。
提案9.00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31同意287、349、811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4.6万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54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4.2004股份%;3.7405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46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592%。
提案10.00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29同意287、809、811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007、300股96.2595%;3.7405股份反对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范青律师、冒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西东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律师见证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广西东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西东方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能制造 公告编号:2023-020
广西东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11日,广西东方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5月12日上午10时30分,会议由董事长王宋琪主持,公司董事9名,实际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收购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能制造 公告编号:2023-019
广西东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2日,广西东方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1、公司计划在现有精密数显量具及配套设备的基础上,开展智能物流自动化生产线业务,以自有资金160万元收购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增资2000万元。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名客(山东)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客物流”)
法定代表人:郭强
设立时间: 2020年10月1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财经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园114室,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西路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运营];电子元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郭强(占80%)、马士勇(占股10%)、李新宁(占股10%)
2、截至披露日,名客物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无关联,也无其他可能或已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关系。
3、名客物流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客智能制造)
法定代表人:李新宁
设立时间:2021年1月2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南路百利来科创镇109号车间,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营业执照除外)
股东情况:名客物流(占股100%)
注册资本:认缴1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3月底,名客智能制造总资产326.99万元,总负债230.50万元,所有者权益96.49万元。上述数据尚未审计。
3、所有权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明确,无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
4、股权收购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100%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5、交易完成后,名客智造仍是独立存在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
6、名客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的人。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广西东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受让人)
乙方:名客(山东)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
丙方:郭强、马士勇、李新宁
2、目标公司
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标的资产
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4、转让价格
转让价为人民币160万元
5、股权交割和过渡安排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付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交付日期为目标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公司内部程序,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
双方确认,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购买的标的资产应在交付日完成,标的资产的风险、收益和负担应自交付日起转移给甲方。为避免怀疑,目标公司在交付日前的滚动未分配利润将在交付日后归甲方所有。
本协议生效后至交付日(含交付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标的资产有关的所有文件、许可证、印章、合同和资料。
双方同意,从基准日期到交货日期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经营产生的收入归甲方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在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标的资产设定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并确保目标公司不进行资产处置、外部担保、利润分配、增加债务、提供贷款等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行为。
乙方和丙方应承担因交付日前各种原因未向甲方披露的各种债务或义务。乙方和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向甲方支付或有债务的金额。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也不涉及公司高层人员的变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随着我国邮政产业的不断发展和现代物流的不断完善,我国邮政产业的总业务量也逐年增加。2022年,中国邮政行业的配送业务量达到1391亿件,同比增长2.7%;业务收入完成1.35万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快递业务量完成1105.8亿件,同比增长2.1%;营业收入1.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目前,人口老龄化趋于严重,劳动力人口下降,劳动力成本上升,物流业的发展趋势转变为降低劳动力成本和提高效率。物流分拣是物流运输最关键的环节之一。自动分拣可以大大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是物流运营商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关键。目前,物流自动化产业仍处于快速增长期,市场需求旺盛。鉴于此,基于智能制造的战略方向,公司决定开发以“物流网点自动化”为主的智能物流场景解决业务。
名科智能制造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应用和工业化的科技公司。其创始人是山东财经大学物流管理系省级工程实验室执行主任郭强。他主要研究智能物流、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机器的视觉。郭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是贝尔实验室的访问学者。
名客智能制造专注于物流快递智能化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运营。目前,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主要提供相应的智能分拣设备、智能识别设备、物流信息智能读写设备、装配线智能错误识别设备,以及各种应用场景的集成解决方案。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离线快递自动直线分拣机、环交叉分拣机、摆轮分拣机、半自动分拣机、单包装分离装置、DWS系统、自动包装系统等系列自动化设备或特殊功能软硬件,也可为快递物流运营网点提供整体自动化总包装集成解决方案。
2022年12月,中国邮政集团山东分公司成功入围国内物流龙头企业供应商名单,首次中标。目前,在中标项目的正常推广中,明科智能制造已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几家地级市分公司签订了直线分拣机租赁合同。此外,名客智造还在不断拓展邮政快递分拣市场(山东省以外)、商业快递分拣市场和快递共拣共配市场。
未来,随着业务的快速布局和投资的增加,公司可能成为智能物流领域国内知名的解决方案提供商。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实际经营情况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股权收购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名客智能制造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3、股权收购将对公司今年的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以年度会计审计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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