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越
“让投资者真正得到赔偿,才是维权的成功。”
投资者史秀平最近告诉记者,经过9个月的法庭诉讼,她成功收回了10多万元的赔偿;投资者朱海云在方正科技虚假陈述中获胜,获得现金和部分股票,挽回了近30万元的损失。接受采访的法律人士认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敲开了权利保护的“大门”,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被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有关。此外,相关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重要的“武器”。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权利保护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全面注册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投资者的保护:证券索赔案件数量和规模达到新高;深化证券代表诉讼制度实践,使投资者权利保护更加方便;“示范案件”的审判逐渐普遍,投资者权利保护效率显著提高。
证券索赔案件不断增加
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很明显,近年来投资者维权案件越来越多,参与索赔的投资者数量也越来越多。
据同花顺统计,2022年,102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66家上市公司被维权平台发起维权,判决案件胜诉率达到81%。从赔偿比例来看,赔偿比例最高的公司是*ST瑞德,达到45%到90%;二是*ST天马和风华高科,分别达到75%和65%。
自今年年初以来,投资者索赔案件进一步增加,上市公司暴露了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财务状况等问题,导致股价暴跌,成为投资者索赔的焦点。例如,*ST新纺织5月5日宣布,由于库存信息不准确,公司2016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错误;易事特5月11日宣布,公司及其最大股东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因上述公司违规而损害权益、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在法人看来,越来越多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将成为必然趋势。上海星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强表示,自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投资者向违规者提起索赔诉讼,取消了预程序要求,不再以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为前提。这样,投资者起诉的门槛就降低了,只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欺诈性的,投资者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此外,审理证券纠纷的专业法院数量不断增加,专业性不断提高。近年来,全国至少增加了6家专业法院,新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温州中级人民法院、湖州中级人民法院、绍兴中级人民法院、金华中级人民法院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一审管辖法院,加上成渝金融法院成立于2022年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者民事索赔渠道,有助于提高投资者权利保护索赔的效率。
证券纠纷维权显示出新的特点
新证券法实施三年多,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实施一年多。在此背景下,地方法院、律师、中小投资者积极探索,在司法实践中,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案件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和特点。
首先,投资者提前起诉。2022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由于虚假陈述的新司法解释明确取消了预程序,投资者也可以根据初步证据提起诉讼索赔。此外,诉讼时效通常自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告之日起计算。因此,许多投资者经常提前起诉,以避免时效风险。
其次,中介机构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显著增加。由于专业证券中介机构不勤勉负责,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因此在投资者开始证券权利保护诉讼时,除上市公司外,还可能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赞助商、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最后,诉讼方式多样化。例如,特殊代表人诉讼模式下的康美药业案、飞乐音响案、惠丰股份案等普通代表人诉讼模式下的判决。在代表人诉讼形式下,单一案件的诉讼人数增加到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诉讼金额增加到1亿元,如康美药业被判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
受访法人认为,全面登记制度实施后,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由事先行政审查的强有力的监督转变为纠纷发生后的法治规范。投资者除严格查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外,还应更加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更加关注上市公司非法披露信息时的权利保护方式。
投资者维权仍存在困难
“事实上,许多投资者并不知道这种权利保护,这是徒劳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持有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投资者继续增加,但与整个群体相比,大多数人仍然选择“沉默”,因为他们普遍认为权利保护成本高于权利保护收入,对胜诉没有很大的期望。
朱海云告诉记者,一开始,他对胜诉没有太大希望,所以他对最终赔偿金额感到满意,但等待时间有点长。”我看到了这个消息,我知道股票损失最初可以要求赔偿。我通过律师了解了法院认定的损失金额,然后我知道公司已经进入了破产重组程序,等了四年多才得到赔偿。”
一些律师补充说,一些客户认为损失不大,而另一些客户选择放弃,因为他们的生活或工作不方便显示证券投资证据。
此外,如何确定投资者赔偿的计算标准仍然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主要问题。郭强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将委托专业机构计算和扣除投资者损失造成的系统风险,判断中介机构和董事高级责任人员按不同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也很常见,加上部分被告上市公司退市、破产重组等因素,这类权利案件的实际赔偿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郭强说:“目前,一般案件的赔偿比例在30%到50%之间,只有少数案件的赔偿比例才能达到70%。一些专业机构在计算和扣除系统风险时,对系统风险的定义不明确,导致投资者获得赔偿的比例往往低于预期。”。
郭强表示,一方面,希望投资者能更加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积极了解相关法律规范,合理维护侵权后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希望法院能够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考虑审判比例识别和执行程序,使投资者更愿意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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