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 科士达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深圳科世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220、300股后的582、225、094股总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3.5元现金(含税)。782.90元,不转资本公积转股本,不发红股。如果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公司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股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股权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股息总额/公司总股本=203、778、782.90/582、445、394=0.349866元/股。在保证股权分配计划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的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3498676元/股。
深圳市科世达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5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超级信息网络(www.cninfo.com.cn)。
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股权分配距股东大会批准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配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582、445、3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220、300股后的582、225、094股,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3.5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放3.15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票。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公司不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也不发行红股。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7万元税款;持股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35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5月22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
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8日至注册日:2023年5月19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范涛 张莉芝
咨询电话:0755-86168479
咨询邮箱:zhanglz@kstar.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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