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0084 简称债券: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298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增大道南段 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洪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杨梅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聘请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及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工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12025年) 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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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
(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通过了所有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特别决议和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和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批准。
3、议案 5、6、7、8、9、11、12是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议案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洪明先生为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沈、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0084 简称债券: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首次“贵燃转债”债券
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根据《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根据《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一半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同意有效。
●根据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或“贵燃烧可转换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表达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没有否决、修改或增加提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2023年5月12日,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贵州燃气可转换债券”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田大道南段298号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共有4名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了债券持有人会议。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的债券数量为16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未偿债券总数的0.00160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会任命董事长洪明先生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及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州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四川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油”)。鉴于播州公司是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投资项目“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的建设主体,“遵义市广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的实施模式由全资子公司改为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广州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及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3-015)。
投票结果:同意票16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总数的100%;0张反对票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的债券总数的0%。
经出席会议的两分之一以上债券总面值持有人同意,上述议案获得批准。
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见证律师沈成民、卢昌宪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认为,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首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首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0084 简称债券: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贵燃转债”可回售
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称债券:贵燃转债
●回售价格:100.20元/张(含当期利息)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
●2023年5月31日,回售资金发放日
●可转债在回售期间停止转股
●这次回售不是强制性的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相当于以100.20元/张(含当期利息)出售“贵燃可转换债券”。到目前为止,“贵燃可转换债券”的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注意风险。
2021年12月27日,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公开发行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贵燃可转换债券”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及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贵燃可转换债券”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向所有“贵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发生重大变化,且该变更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持有人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得行使附加回售权。(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总票面金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持有人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得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贵燃转债”第二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6日)的票面利率为0.50%,计息天数为145天(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5月21日),利息为100*0.50%*145/365=0.20元/张。即售价为100.20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宜
(一)回售事项提示
“贵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贵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这种回售不是强制性的。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0084”,简称“贵燃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应当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销售,经确认后不得撤销回售申报。申报当日未成功的,可以在第二天继续申报(限于申报期)。
(三)回售申报期: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
(4)回售价格:100.20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式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前款规定的价格回购要求回售的“贵燃可转换债券”,并于2023年5月31日发放回售资金。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布回售结果和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贵燃转债”将在回售期间继续交易,但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如果“贵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可转换债券销售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考虑销售指令。在回售期内,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流通面值小于3000万元,可转换债券将继续交易。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贵燃可转换债券”将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771204。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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