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此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山东省科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东省科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占股比例由5%之上变化至5%下列,此次股权变动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浙文互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文互联”、“企业”)于2023年11月10日接到山东省科达开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山东省科达因集中竞价造成拥有股权变动0.987216%。本次股权变动后,山东省科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87215%变化至4.999999%。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
(一)信息公开人基本概况
1、山东省科达状况
2、一致行动人状况
山东省科达控股股东刘锋杰鼻祖刘双珉拥有上市公司股份559,101股,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刘双珉为山东科达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刘双珉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二)此次股权变动清单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山东省科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权利的变化情况
三、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2、此次公司股东股权变动涉及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浙文互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此次股权变动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1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