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3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陈兴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柯文理先生因工作出差向董事会请假;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欧阳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和转让方对标企业15400万元债权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购买重大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重大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符合本次交易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符合本次交易要求〈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法律程序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涨跌在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稀释即期交易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草案)(修订稿)〉及其总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字〈上海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关于评价机构的独立性、评价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价方法与评价目的的相关性和评价定价的公平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资产购销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兴通海运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提案(提案1-提案2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全部议案(议案1-议案2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东大会不涉及相关事项和议案的表决,也不避免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沛瑶、张艺伟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