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证券简称:天合光能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发生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被担保人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本期担保发生额:人民币39.00亿元(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3.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00%,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2.70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公司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为39.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9%。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61.7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9.37亿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司要求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在公司提供100%担保的同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天合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3.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00%,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2.7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注:上表第六项中的被担保主体均可在汇丰银行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基础交易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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