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证券简称:华培动力公示序号:2023-009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控投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上海市华培动力高新科技(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涧项目投资”)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146,3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3%。以上股权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下称“IPO”)前获得的股权,及上市以来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升的股权。
●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2023年2月25日,企业公布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公司控股股东华涧融资计划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期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6,850,0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市值(342,587,115股)的2%。
公司在2023年3月2日接到华涧项目投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其在相关减持计划执行期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6,8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此次大宗交易减持方案已执行结束。现阶段华涧项目投资持有公司139,540,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73%。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华涧项目投资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购买方在转让后6个月,不得转让所转让的股权。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注:IPO前获得包含企业上市后执行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获得的股权。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减持计划执行结束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未执行√已实施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三、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四、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以及相关服务承诺。
3.全部报表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信息四舍五入而致。
五、所涉及后面事宜
(一)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全面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二)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公布股权变动报告、收购报告书引言、全面要约收购报告引言等下一步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华培动力高新科技(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121证券简称:华培动力公示序号:2023-010
上海市华培动力高新科技(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现场会议由老总吴怀磊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兼副总冯轲老先生列席会议。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怀磊老先生、副总刘红女性、财务经理吴跃辉老先生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售卖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以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宜,得到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决议股权总量的半数以上根据;
2、以上提案对此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3、此次会议的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经表决通过;
4、此次股东会第1项提案《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系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
侓师:邱梦媛、王玙瑫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认为,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人员资质、此次股东会召集人资质均合法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结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华培动力高新科技(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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