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盐湖股份公示序号:2023-01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盐湖股份”)于2022年4月25日举办八届十四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6月17日举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情况《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允许在不改变企业以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流程的实施及保证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应用不得超过25亿人民币临时闲置不用自筹资金选购安全系数高、流通性好的投资项目,在相关信用额度汽车内循环翻转应用,时限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生效日12个月合理。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0)。
依据上述决定,公司使用一部分自筹资金展开了现金管理业务,详细2022年6月30日,企业公布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3);2022年7月8日,企业公布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5);2022年8月11日,企业公布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63)。
一、此次委托理财概述
此次委托理财受托人:青海盐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此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市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私募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此次委托理财额度:rmb65,000万余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字:光大证券私客悦享FOF1008号单一资管计划(rmb15,000万余元)、中诚信托-汇赢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mb20,000万余元)、国金证券聚益第23035号(期货)收益凭证(rmb10,000万余元)、外贸信托-鑫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mb10,000万余元)、陕国投?汇盈1号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mb10,000万余元)
委托理财时限:99天、105天、103天、104天、105天。
履行决议程序流程:2022年4月25日,企业八届十四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情况《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允许在不改变企业以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流程的实施及保证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应用不得超过25亿人民币临时闲置不用自筹资金选购安全系数高、流通性好的投资项目,在相关信用额度汽车内循环翻转应用,时限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生效日12个月合理。
(一)授权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保证企业以及下属子公司闲钱盈利,合理安排闲钱,在不改变企业以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流程的实施及保证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应用不得超过25亿人民币临时闲置不用自筹资金选购安全系数高、流通性好的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自有资金
此次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为企业闲置不用自筹资金。
(三)委托理财商品的相关情况
(四)企业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控制度
公司使用已有闲钱购买理财时,遵循审慎原则,所选择的投资理财产品为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或低风险理财商品,看向以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券、同业存单等各种合乎监管政策的固收类与非固定收益资产。结合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企业依法履行有关决议程序流程,在不改变企业的结构正常运作前提下,开展营销活动。与此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创建投资理财产品账表,实时跟进理财运行状况。
二、此次授权委托理财产品详细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要素
1、光大证券-私客悦享FOF1008号单一资管计划
产品名字:光大证券-私客悦享FOF1008号单一资管计划
产品类别: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商品风险评级:R2
业绩基准(年化利率):4.00%
商品起息日:2023年3月6日
商品选购时限:99天
企业申购额度:15,000万余元
委托理财资产看向:本方案可投向现钱、存款(包含但是不限于活期储蓄、存定期、协议存款、大额存款等)、货币型基金以及其它经证监会、中央人民银行承认的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券、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票据帐户,依规发行上市的个股(含科创板上市、创业板股票)、认股权证,也可以参加一级市场新股上市先发(含科创板上市、创业板股票)等;股票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买卖(即本资管计划将其持有的证劵做为融资融券标底证券出借给证券商)、股指、期货交易、期货合约、场内期权、公募证券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证劵公司资管计划、证劵公司分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产管理方案、车险公司分公司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期货交易所资管计划、期货交易所分公司资管计划、于中基协官方网网站公示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员公开发行的私募投资基金等。
2、中诚信托-汇赢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字:中诚信托-汇赢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别:非保本固收型
商品风险评级:R2
业绩基准(年化利率):3.50%
商品起息日:2023年3月2日
商品选购时限:105天
企业申购额度:20,000万余元
商品管理员:中诚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理财资产看向:固收类财产:现钱、债券回购、存款、同业存单、贷币基、国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含公开增发公司债券)、非公开定项债务融资工具、金融企业次级债券(次级债券、二级资本债、混和资产债等)、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票据(包含但是不限于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各种类永续债、债券基金。公布募资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REITs)或名字其中包含“REITs”或“Reits”字样股票基金。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受委托人与整体受托人一致同意将集合信托项下所有信托资金的1%用以申购我国信托行业保障基金。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聚益第23035号(期货)收益凭证
产品名字:国金证券聚益第23035号(期货)收益凭证
产品类别: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商品风险评级:中低风险
业绩基准(年化利率):1.7%-5.3%或2.7%
商品起息日:2023年3月3日
商品选购时限:103天
企业申购额度:10,000万余元
委托理财资产看向:用以填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产。
4、外贸信托-鑫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字:外贸信托-鑫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别:非保本固收型
商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业绩基准(年化利率):3.15%
商品起息日:2023年3月2日
商品选购时限:104天
企业申购额度:10,000万余元
商品管理员: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私募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咨询: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理财资产看向:(1)固收类财产:国债券、地方政府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含次级债券、混和资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效益单据、中小型企业结合单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永续债、认股权证、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含可交换私募债)、非公开定项债务融资工具(PPN)、债券回购、资产支持票据(包含但是不限于ABS、ABN、银行信贷资产支持票据、cmbs等)等各种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竞价交易标准化固收类金融理财产品、公募基金REITs股票基金、固收类公布募资证券基金;
(2)现金类资产:现钱、存款(包含银行活期、银行定期)、大额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型基金、债券逆回购等现金管理业务类专用工具、信托行业保障基金等;
(3)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容许投入的别的金融衍生工具。
5、陕国投?汇盈1号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字:陕国投?汇盈1号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别: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商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商品业绩报酬记提规范(年化利率):4.25%
商品起息日:2023年3月2日
商品选购时限:105天
企业申购额度:10,000万余元
委托理财资产看向:本信托投资范畴如下所示:
(1)流通性比较好的货币市场工具和储蓄专用工具:包含但是不限于现钱、债券回购、存款、超大金额可转让存单等。
(2)在交易中心/银行间公开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卷:国债券、地方政府债、央票、各种金融债(次级债券、混和资产债等)、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经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公开发行的各种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非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3)在交易中心/银行间公开发行的非公开企业债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等)、非公开定项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化商品(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收益凭证、ABCP等)、REITs,经各监督机构准许/审批/办理备案公开发行的各种固收类证劵(债权融资计划等)。
(4)固收类股票基金:包含但是不限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等。
(5)证劵公司资管计划、股票基金及其子公司特殊客户资产管理规划等,该类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不得超过以上(1)至(4)点。
(6)除了上述项目投资外,受委托人也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受托人交付一部分信托资金(1%)专项用于申购保障基金,做为本私募基金项下信托财产资产配置的一部分。确保基金申购的具体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申购时长、利润分配与清算等,由委托人依照保障基金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保障基金相关协议文档的承诺实行。
(二)、风险管控剖析
1、财务部相关负责人承担搞好资金分配,充足预埋资产,慎重明确投资周期,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2、企业将实时分析和追踪新产品的基金净值变化情况,如评定发觉存有可能会影响企业财产安全的潜在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操纵经营风险。
3、独董、职工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与查验,如果需要能够聘用权威机构开展财务审计。
4、企业将依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现象
此次投资理财交易对方上海市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性。
四、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规避风险、谨慎投资、资本增值”的基本原则,此次应用自筹资金购买理财要在保证企业整体运营资产流动性前提下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也不会影响企业日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高速发展。根据对自筹资金适当、适度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有效规避风险前提下获得一定的项目效益,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五、风险防范
公司本次选购的银行理财都属于低风险商品。但金融体系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很大,也不排除此项项目投资遭受管理员风险性、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延迟时间兑现风险性、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募资不成功风险性、信息的传递风险性等多种因素进而影响预期收益率。
六、截止本公告日,企业近期十二个月应用自筹资金委托理财的现象
企业:万余元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前十二个月总计应用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商品并未到期总金额rmb215,000.00万余元,不得超过企业股东会对闲置不用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受权信用额度。
七、备查簿文档
投资理财产品申购证明和产品手册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盐湖股份公示序号:2023-015
青海盐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9月29日举行的八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归属于股东会审批权范畴,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应用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法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复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展公开发行的A股广大群众股权。回购股份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余元,不少于rmb75,0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不得超过40.62元/股(含)。按复购资产总金额限制150,000万人民币,回购股份价钱40.62元/股计算,预估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36,927,622股,约为公司目前全新总股本的0.68%。按复购资产总金额低限75,000万人民币,回购股份价钱40.62元/股计算,预估回购股份总数不少于18,463,811股,约为公司目前全新总股本的0.34%。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回购的股权总数为标准。认购时限自股东会表决通过本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12个月内。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各自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2)、《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2-075)。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4日,企业先后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企业在认购期内必须在每一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至上月末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股份数15,760,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购买股份的最高级卖价为25.13元/股,最少卖价为23.98元/股,付款总额为人民币393,076,547.5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二、别的表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总数、回购股份方法等合乎设定的复购策略和复购报告,合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后两个交易日;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11月21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258,357,592股。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半小时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规定。
(三)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继续执行复购方案。复购期内,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严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3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