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加快“智改数转”步伐,扩充整体产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公司拟在现有土地基础上投资建设防火电缆智能车间,并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建设总包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防火电缆智能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近日,公司实施了6KV以下防火电缆制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经评审和公示,确定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昕设计”)与江苏国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中标人,中标含税价为9,245.18万元。公司和华昕设计同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华昕设计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防火电缆智能车间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无锡市隐秀路901-2
主要办公地点:无锡市隐秀路901-2
法定代表人:钟文俊
注册资本:13,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5902837N
主要股东: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公路、建筑、风景园林、环境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照明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测量(按《测绘资质证书》所列项目经营);城乡规划编制;自有房屋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甲级勘察设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华昕设计拥有市政、建筑、风景园林、土壤修复、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公路、环境工程、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相关领域专业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主要承担上述专业的规划咨询、勘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咨询工作,并提供信息化技术和BIM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昕设计总资产182,311.98万元、净资产40,009.9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83,501.63万元、净利润8,405.68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公司和华昕设计同为国联集团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昕设计为公司关联法人。
4、其他
华昕设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合同主要内容
1、施工总承包合同主体
发包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国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2、工程名称:6KV以下防火电缆制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3、工程地点:宜兴市。
4、工程内容: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限额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5、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85天。
6、中标价:9,245.18万元。
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为保证金、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为合同价款的3%(不含暂列金额)。履约保函应为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后28天。
8、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其中银行承兑支付比例不高于5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9、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项目建设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本次交易项目竣工投产后,有助于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竞争力,扩充整体产能,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推动企业稳定持续发展,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华昕设计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交易价格符合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独立董事意见;
3、《6KV以下防火电缆制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6KV以下防火电缆制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交易价格符合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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