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号:临2023-007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自2022年11月起实施,无需对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可追溯性调整,不会影响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22年总利润减少1436万元,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07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1.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的》〈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根据通知,自2022年11月起,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从15元/吨提取至30元/吨;涉及危险品生产和储存的煤化工子公司按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调整的具体情况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财政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通知(财资〔2022〕本通知调整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在月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1)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吨煤由30元调整为50元,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
(2)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极其复杂,自燃煤层矿井容易吨煤30元;
(3)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4)露天矿吨煤5元。
多种灾害共存矿山,从高企业安全生产成本中提取。
2.根据上一年度危险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营业收入,采用超额累退的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金额,并按月平均提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4%调整至4.5%;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2%调整至2.25%;
(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0.5%调整至0.55%;
(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0.2%提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自2022年11月起,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从15元/吨提取至30元/吨;涉及危险品生产和储存的煤化工子公司按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错误纠正》的有关规定,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自2022年11月起,无需对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影响公司以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22年总利润减少1436万元,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07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成本管理,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成本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了安全生产成本提取标准,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我们认为,安全生产成本提取标准的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对安全生产的财政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同意调整安全生产成本提取标准。
(二)监事会意见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调整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号:临2023-008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
中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迅公司”或“目标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排水公司”)。根据中迅公司备案的净资产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0.00万元。
●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在过去的12个月里,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收购了开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持有的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西矿业”)100%股权,现金119,962.22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6亿元,占24%,参与开滦汇鑫投资(天津)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汇鑫基金)的成立。
● 风险提示:由于中迅尚未正式运营,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和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一、股权转让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高速动态模型测试中心项目的议案》。因此,2022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动墨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河北动墨”)共同成立了中迅公司,并以中迅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高速动态模型测试中心项目。
中迅公司成立后,由于内部合作伙伴的分歧,河北动墨未能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按期出资,也未能承诺出资到位的具体期限,影响了高速动模项目的推广。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公司60%股权全部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河北动墨已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价格以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0.00万元。
(二)已完成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9名董事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是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相关董事,他避免表决该提案。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进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股权转让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董事避免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3)本交易构成相关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为“出售总资产占公司最近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因此,该提案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
在过去的12个月里,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19962.22万元现金收购了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介绍关联人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2023年2月28日,开滦集团持有公司76401.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开滦排水公司是开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00024267
注册资本:31,441.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唐山路南区新华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潘高峰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7日
营业期限:1998年8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特种设备租赁、专用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开滦集团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滦排水公司总资产1165.23万元,总负债84.281.60万元,业主权益32.3.63万元;2022年,开滦排水公司营业收入59030.29万元,利润535.38万元。截至2023年1月31日,开滦排水公司资产总额11165.91万元,债务总额79.428.22万元,所有者权益32.27.69万元;2023年1月,开滦排水公司营业收入1.275.91万元,利润总额-87.11万元。
开滦排水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有效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行为被有权机构查封、吊销营业执照或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6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所有权
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迅股权明确,无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和措施,不妨碍所有权转让。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
91130205MAGIFAY9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荆各庄矿
法定代表人:周红军
注册资本:14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业务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一般设备维修、会议和展览服务。(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开滦化工:河北动墨拥有60%的股权和40%的股权。
(二)目标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冀A2001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迅公司资产总额22.07万元,负债总额22.07万元,所有者权益0.00万元;收入和利润0.00万元。
4.关联交易标的的评估和定价
(1)定价及依据
1.定价方法和结果
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立千评估”)评估中迅净资产价值。根据2022年12月31日发布的《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中迅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2023]号。010),采用资产基础法,中迅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0.00万元,评估价值0.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2.交易标的评估
(1)评价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确定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也称资产基本法)。
由于中迅公司刚刚成立,尚未运营,没有历史业务数据,未来年度利润预测数据无法可靠预测,未来收入、风险无法合理量化,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难以找到足够的相同或相似的企业交易案例,因此收入法、市场法不适用。中迅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可以识别,评估人员可以从外部收集符合资产基础法要求的信息,对中迅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因此,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是适用的。
(2)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3)评价结论
中迅总资产账面价值22.07万元,评估价值22.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总负债账面价值22.07万元,评估价值22.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0.00万元,评估价值0.00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价格,根据记录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协商,股权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0.00万元,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一致。
5.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3月3日,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签订《中迅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一)交易各方
转让方: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人: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公司(乙方)
目标公司: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格支付
1. 股权转让价格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迅公司6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0.00万元,根据河北立千评估发布的《立千评估报告[2023]010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记录的中迅净资产评估结果,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达成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0.00万元。
2. 股权转让价支付时间
转让价为0.00万元,不涉及资金往来。
3.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的相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保证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中迅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有完全的处置权。甲方保证对转让的股权没有抵押、质押或担保,不会被任何第三方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股权后,乙方应享有中迅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享有股权转让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认中迅公司章程,并保证按章程履行义务和责任。
(四)盈亏分担
乙方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成为中迅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分享中迅公司的利润和损失。
(五)协议生效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不再持有中迅的股权,将中迅的投资义务和相应权利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
由于中迅尚未正式运营,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和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是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相关董事,他避免表决该提案。会议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开滦化工技术公司股权及相关交易及相关信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股权转让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董事避免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公司60%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需要特别说明。
在过去的12个月里,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19962.22万元现金收购了开滦集团持有的林西矿业100%股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批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6亿元,占24%,参与汇鑫基金的设立。
上述收购林西矿业100%股权和参与汇鑫基金设立的事项,按照合同条款如期履行。在最近的会计年度,林西矿业的业绩没有下降。
九、网上公告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股权及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函》。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号:临2023-009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持有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6%,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披露了《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公告号:临2022-060)。自2022年11月11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中国信达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755、97 股票(如果公司在此期间发生股票交付、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股份变动,数量将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进展: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信达发布的《股份减持进展通知书》。截至2023年3月2日,减持计划时间超过一半,中国信达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是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下列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超过一半
■
(2)减持与大股东之前披露的计划和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市公司在减持期间是否披露高转让或计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和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中国信达不属于开滦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和未来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中国信达已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披露减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中国信达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表现及相关规定,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
中国信达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号:2023-005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2月24日,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3年3月3日举行。会议应由9名董事和9名实际董事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公司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公司关于调整机关职能部门设立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职能建设,提高公司标准化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调整证券部、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部、煤化工事务部的职能,增加“资本运营部”、“法律事务部”、“节能环保部”、“总调度室”,负责公司资本运营和股权管理、法治建设和案件管理、节能环保、生产调度指挥等工作;将“安全监督部”更名为“安全监督部”。
(三)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成本管理方法的取和使用〉通知(财资〔2022〕136号)要求,自2022年11月起,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从15元/吨提取至30元/吨;涉及危险品生产和储存的煤化工子公司按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无需追溯和调整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影响公司以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22年总利润减少1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07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成本管理,公司调整了安全生产成本提取标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成本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认为,安全生产成本提取标准的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对安全生产的财政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同意调整安全生产成本提取标准。
详见2023年3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临2023-007”。
(4)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是开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的副总经理。作为相关董事,他回避投票,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迅公司”)成立后,由于内部合作伙伴不同,河北动墨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河北动墨”)未能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按期出资,不能承诺出资到位。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将其6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开滦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排水公司”)。对于此次转让,河北动墨已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构成相关交易。
根据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中迅公司备案的净资产评估结果,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达成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已仔细审查了该提案及相关信息,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股权转让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董事避免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公司60%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详见2023年3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8”。
三、网上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号:2023-006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2月24日,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和议案,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3年3月3日通过通讯表决举行。会议应由5名监事和5名实际监事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调整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2023年3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临2023-007”。
(二)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迅公司”)成立后,由于内部合作伙伴不同,河北动墨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河北动墨”)未能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按期出资,不能承诺出资到位。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将其6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开滦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排水公司”),河北动墨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中迅公司备案的净资产评估结果,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达成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0.00万元。
详见2023年3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8”。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