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简称证券: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镇洋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持续监督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阳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项目的联合保荐人为中泰证券有限公司和浙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其中浙商证券保荐人代表为周旭东先生和张鼎科先生,2021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监管期。
近日,公司收到浙商证券通知,原浙商证券委派的发起人周旭东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监督。为确保公司持续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浙商证券委派谢浩辉先生接替周旭东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监督发起人代表,继续履行持续监督职责。
发起人代表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浙江证券委派的持续监督发起人代表为张鼎科先生和谢浩辉先生,持续监督期至2023年12月31日。谢浩辉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原赞助商周旭东先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项目和持续监督期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附件
保荐人代表简历
谢浩辉,浙商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发起人代表、注册会计师、律师、中级经济学家 (603213.SH)主板IPO项目,嘉益股份 (301004.SZ)创业板IPO项目,丰安股份(870508.BJ)北交所上市项目在投资银行工作中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证券代码:603213 简称证券: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镇洋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监督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浙江镇阳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许可证〔2021〕经3276号批准,浙江镇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中泰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和浙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合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泰证券和浙商证券上市后应进行持续监管,持续监管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该公司仍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上市监管期。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2023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修订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由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国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和浙江证券作为联合发起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最近签署了发起人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监督。因此,浙商证券继续履行持续监管工作,国盛证券继承了中泰证券未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监管工作。国盛证券已任命范云龙先生和郭立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起人代表,具体负责公司的发起人业务和持续监督。
公司衷心感谢中泰证券及其委派的发起人代表和项目团队在之前的工作和持续监督期间所做的工作。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最终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及其时间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附件
保荐人代表简历
范云龙,男,赞助商代表,现任国盛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光大银行优先股项目、创业板回复 IPO 远大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项目。
郭立宏,男,男, 保荐人代表,金融硕士。向日葵(300111)成功完成、双星新材料(002585)、跨境通(002640)、银轮股(002126)、太平洋(601099)、中国银行(601988)、嘉事堂(002462)等公司 IPO 或再融资工作,并为多家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提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丰富。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