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东莞秦上光电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东莞秦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2月16日,《证券时报》董事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15:30。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3日,其中,2023年3月3日上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3月3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召开地点:东莞秦上光电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
4、举办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梁金成先生。
8、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情况
共有31名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370、399、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6067%。其中:
1、共有8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均为2023年2月28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66、863、621股,占公司总数的25.3622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票统计结果,共有23名股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上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代表353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44%。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都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股东大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二。审议和表决案件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如下:
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69、546、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9.7698%;0.2302反对8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92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9.1368%;0.8632反对8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0.0万股%。
议案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69、546、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9.7698%;0.2302反对8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92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9.1368%;0.8632反对8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0.0万股%。
议案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69、756、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9.825股份%;0.1735反对64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99.349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0.6508反对64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0.0万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勤勤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是合法有效的,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为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秦上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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