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7
邦彦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金融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提是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金额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到期后返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在上述金额和决议有效期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产品/业务品种选择、合同签订和协议。详见2022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邦彦科技有限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08)。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近日,由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当金融产品到期且没有下一个金融购买计划时,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将及时注销存入账户的财务本金和累计财务收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的运行,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管理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财务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同时,公司及时管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入,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邦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