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456证券简称:国联证券公示序号:2023-0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2023年2月16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拍得中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融信托”)所拥有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融基金”)51%股份,竞价成交合同款为150,378.9213万余元。同一天,公司和中融信托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
●公司已经各自与上海融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市融晟”)、中融信托签定相关协议,回收其持有的中融基金24.5%、51%股份。现阶段,上海市融晟所持有的中融基金剩下24.5%股份还是处于质押贷款情况,企业将依据这部分股份的质押贷款消除状况再决定是否转让这部分24.5%股份,存在不确定性。回收中融基金股份需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才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一、买卖简述
公司在2023年2月7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融基金100%股权的议案》,允许企业通过挂牌方法回收中融信托所拥有中融基金51%股份,在企业获得中融信托所拥有中融基金51%股份前提下,企业将根据协议书转让方法回收上海市融晟所拥有中融基金49%股份。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在2023年2月8日公布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融基金100%股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5号)。
2023年2月14日,企业与上海融晟签订了《关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在2023年2月15日公布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融基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号)。
二、买卖工作进展
2023年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书面形式通知,确定企业变成中融信托所拥有中融基金51%股份的购买方,竞价成交合同款为150,378.9213万余元。同一天,公司和中融信托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统称“合同规定”)。
三、合同书具体内容及履行合同分配
招标方(出让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购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交易标底
本合同标的为招标方持有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51%股份(下称“交易标的”)。
2、股权交易的形式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2月15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上市期内征选到承包方一个意愿购买方,依照股权交易标准明确承包方为股权交易标底购买方,承包方允许依规转让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标底。
3、合同款
买卖合同款为人民币150,378.9213万余元。
4、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
(1)承包方已缴纳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担保金计rmb45,113.67639万余元,在合同生效之后直接变为此次股权交易一部分合同款。
(2)除前述中担保金立即变为此次股权交易一部分合同款外,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署生效日3个工作日后,将其余股权交易合同款105,265.24491万余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产权交易机构在出示股权交易凭据并且经过出让方审核后3个工作日后,把全部合同款划至出让方特定银行帐户。
5、有关出让期间损益的承诺
协商一致,自评估基准日至交收进行日开始交易标的相对应的标的企业的期间损益由乙方具有和担负;标的企业截止到评估基准日的总计盈余公积,交易标的相对应的一部分由乙方具有。
6、产权年限工作交接事宜
(1)此次股权交易的房子产权拥有行为主体支配权工作交接(下称“交收”)要以以下前提条件的达到为原则:
合同规定已成立并起效。此次股权交易的实行已经获得别的所需要的监督机构允许、准许或审批(如需),所以该等允许、准许或审批没有限制对合同规定做出一切没法为根本双方当事人一致接纳的改动或加设一切没法为根本双方当事人一致接纳的附加或不一样责任。
(2)招标方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示股权交易凭据生效日3个工作日后相互配合承包方申请办理结束工商局过户登记办理手续。假如招标方获取资产时长迟于3个工作日左右的,承包方允许能够同样增加工商变更登记时长。
(3)此次股权交易按照合同约定方法交收。
7、缓冲期分配
(1)在《产权交易合同》签定后、交收进行日以前的时间也,除事前得到承包方书面确认外,在招标方知晓前提下,招标方应确保约定事项。
(2)《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以后至交收进行日以前,如中融基金出现了前述合同约定的任一事宜,招标方需在交收进行此前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告之承包方。
(3)如招标方违背此条以上承诺使中融基金实行了所限定的事宜,则承包方作为未来中融基金的公司股东,有权利不予以追认,从而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若因而给中融基金或承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可以要求招标方给予赔付。
8、合同违约责任
(1)承包方若逾期支付合同款,每贷款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一部分价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贷款逾期超出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要求承包方赔偿责任。
(2)若因招标方缘故没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收和工商变更登记,每贷款逾期一日,招标方应按照买卖价款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贷款逾期超出30日的,承包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要求招标方赔偿责任。
(3)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表态,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理应承担连带责任;若违约方的举动对股权交易标底或标的企业以及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导致本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守约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责任。
(4)假如守约方就违约方的毁约事宜向违约方明确提出理赔,违约方不得为中融基金以及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寻找赔付或赔偿。
(5)若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承包方及标的企业未能承诺时间内进行标底企业名称变更,每贷款逾期一日,承包方应按照买卖价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合同违约金不能填补因而给招标方带来的损失,承包方还应当赔付因而给招标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交收结束后,承包方及标的企业不可坚持以“中融”和/或“ZR”有关为名进行一切行动。
(6)若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此次股权交易始行合同签署生效日一年仍无法起效或无法顺利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甲方有权消除合同规定并把股权交易标底再行处理,承包方允许向甲方付款赔偿金。如果因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规定自签署生效日一年仍无法实施的,承包方有权利消除合同规定,同时要求招标方付款赔偿金。
9、起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合同规定在产权转让事项得到证监会审批生效日起效。
四、风险防范
公司已经各自与上海融晟、中融信托签定相关协议,回收其持有的中融基金24.5%、51%股份。现阶段,上海市融晟所持有的中融基金剩下24.5%股份还是处于质押贷款情况,企业将依据这部分股份的质押贷款消除状况再决定是否转让这部分24.5%股份,存在不确定性。回收中融基金股份需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才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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