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5版)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长期贷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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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和2021年底,公司长期贷款逐年下降,主要是公司偿还长期贷款造成的。2022年9月底,公司长期贷款增加,主要是实施中水回收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增加银行贷款。
(2)租赁负债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5.18万元和0.00万元。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实施新的租赁标准。对于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其他租赁,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尚未支付的租赁支付现值为租赁负债。
(3)递延收入
报告期结束时,公司递延收入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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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递延收入为政府补贴,主要是吸附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土地补偿、征地补偿等相关补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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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0.00万元、389.89万元、1700.89万元和1600.88万元,主要是由于税前一次性扣除购买的固定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造成的。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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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利息费;
5、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2020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9年底有所下降,流动率、速动率和利息保障率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债能力有所提高。
2021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20年底有所上升,流动率和速动率有所下降,主要是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和在建项目的增加,与应付供应商资金相关的应付账单和应付账款的增加,以及与销售相关的合同负债的增加。
2021年底,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2020年底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大幅增加。2022年9月底,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2021年底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利息支出金额较小。
(三)财务投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计问答》,金融投资类型不限于:金融类型;投资工业基金、并购基金、贷款基金、委托贷款、向集团金融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风险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此外,对金额较大的解释是,公司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中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可能涉及金融投资的会计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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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4.1万元,为结构性存款,属于收益波动小、风险低的金融产品,不属于金融投资。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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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期限短,不超过180天,属于收益波动小、风险低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审计问答”中“购买收益波动大、风险高的金融产品”等金融投资。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应收账单和应收账款共融资126.51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产生的,不属于金融投资。
3、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988.53万元,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不属于金融投资。
4、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877.81万元,主要为押金和押金、应收土地补偿和社会保障,不属于金融投资。
5、其它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764.73万元,主要为预缴/多缴增值税、扣缴、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预缴加油费,不属于金融投资。
6、其它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其他非营运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3.99万元,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金融投资。
7、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96.00万元,是公司对正大建龙的实收出资。公司与正大纳米材料研究中心(大连)有限公司,作为双方合作的重要平台,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新分子筛吸附剂、催化剂材料研发和市场应用扩张资源优势,属于产业链上下游获取技术、渠道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金融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没有财务投资。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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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成型分子筛、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和活性氧化铝。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00元、597.20万元、45.15.00万元、87万元、764.57万元和61.78.2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新生产线产能逐步释放,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分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如下:单位: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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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成型分子筛是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收入分别为31、883.26万元、37、404.99万元、74、141.13万元和54、112.29万元,占78.54%、82.84%、84.48%和87.58%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成型分子筛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产能的扩大,销量不断增加。
2、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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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额分别为31、878.55万元、37、516.99万元、73、741.15万元和52、304.99万元,境外销售额分别为8、718.65万元、7、638.01万元、14、023.43万元和9、483.21万元。公司以国内销售为主,海外销售收入受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波动。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变更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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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全部由主营业务成本组成。主营业务成本分为产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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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将营业成本分为产品的比例及其变化趋势与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和变化相匹配。
(3)分析毛利率和毛利率的变化
1、主营业务毛利额变动分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类产品的毛利及其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5、787.24万元、20、042.26万元、40、845.84万元、20、160.06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内,成型分子筛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一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子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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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2022年1-9月的变化口径为2022年1-9月利润表数据与2021年1-9月利润表数据相比的变化百分点。
2019-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89%、44.39%和46.54%逐年上升,主要是毛利贡献较大的成型分子筛收入比例持续上升和毛利率持续上升所致。
2022年1月至9月毛利金额为20160.07万元,比2021年1月至9月毛利金额为29000元,374.26万元减少9000元,214.19万元减少31.37%;2022年1-9月综合毛利率为32.63%,较2021年1-9月综合毛利率为48.43%,下降15.8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毛利贡献较大的成型分子筛毛利率大幅下降。
2019年至2021年,成型分子筛毛利率分别为40.03%、47.15%、50.71%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医疗保健制氧设备和工业医疗中心供氧设备的需求大幅增加,对制氧分子筛的市场需求也大幅增加。JLOX-100系列分子筛在毛利率较高的医疗保健制氧领域的市场需求迅速增长,销售规模和价格持续上涨。
2022年1月至9月,成型分子筛毛利率为33.46%,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和动能价格上涨,其中JLOX-100系列分子筛主要原材料锂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市场锂盐主要供应新能源电池,随着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锂盐价格开始大幅上涨,因此,发行人的采购价格也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上涨。
2022年1-9月,JLOX-100系列分子筛收入占分子筛产品收入的49.25%,其主要原料锂盐的平均采购价格从2021年1月至9月的7.84万/吨上涨至2022年1月至9月的38.54万/吨,上涨391.82%。假设产品价格等条件保持不变,2022年1月至9月锂盐平均采购价格较2021年1月至9月上涨391.82%,对2021年1月至9月毛利率进行敏感性分析,模拟毛利率下降13.740.59万元,下降46.78%,模拟综合毛利率下降25.77%,下降22.65个百分点。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单位:%
■
注1: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与应用领域存在较大差异。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总费用分别为7,252.44万元、6,704.42万元、11,628.66万元和7,368.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7.86%、14.85%、13.25%和11.92%,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在报告期内迅速上升,从2020年开始,执行新的收入标准,销售商品相关运费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细节和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2年1-9月的变动率口径为2022年1-9月利润表数据与2021年1-9月利润表数据相比的变动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786.77万元、1.721.66万元、2.362.59万元和1.253.4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6.86%、3.81%、2.69%和2.03%。
2020年,销售费用较2019年下降38.22%,主要是新收入标准实施后与销售商品有关的运费销售费用不再计入。扣除运费影响后,2020年和2021年销售费用持续上升,主要是销售人员工资增加和股权激励造成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造成的。
2022年1月至9月,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人员计提的奖金减少。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明细及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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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2022年1-9月的变动率口径为2022年1-9月利润表数据与2021年1-9月利润表数据相比的变动率。
报告期内,管理费分别为2.22.26万元、2.749.53万元、5.248.98万元和3.98.0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5.42%、6.09%、5.98%和6.45%。报告期内,整体管理费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2020年和2021年管理人员工资增加、资产折旧增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2年1-9月的变动率口径为2022年1-9月利润表数据与2021年1-9月利润表数据相比的变动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453.31万元、1.913.70万元、4.214.51万元和2.874.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58%、4.24%、4.80%和4.65%。公司R&D费用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R&D投资增加和R&D人员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2年1-9月的变动率口径为2022年1-9月利润表数据与2021年1-9月利润表数据相比的变动率。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810.10万元、319.53万元、-197.42万元和-747.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00%、0.71%、-0.22%和-1.2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利息收入增加,公司银行贷款逐步偿还。
(五)其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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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2022年1-9月的变动率口径为2022年1-9月利润表数据与2021年1-9月利润表数据相比的变动率。
公司其他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补贴。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入的政府补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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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0万元、1、373.34万元、1、045.32万元和898.69万元,均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
(7)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减值损失较小。
(八)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483.51万元、379.79万元、1.86万元和8.05万元。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贴和补偿收回组成。
(1)营业外收入计入的政府补贴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营业外收入收回的补偿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回的赔偿金主要是洛阳海龙精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精铸”)在报告期前作为贷款担保人的主债务人支付的银行贷款和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前,由于主合同债务人海龙精铸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支付了3.262.00万元的债务(其中本金3.042.00万元,利息2.2万元)。2017年,公司根据预期负债确认情况计提预期负债3042万元,营业外支出3042.00万元;2018年,公司根据预期负债确认情况计提预期负债50.00万元,补偿170.00万元,营业外支出2.2万元。
公司与补偿、追偿等相关的具体业务和会计处理如下:
①当公司预计赔偿金(预计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较弱)时,即海龙精铸银行贷款(或其他债权人欠款)逾期归还时,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3.262.00万元(本金3.042.00万元,利息220.00万元)
贷款:预期负债 3,262.00万元
②当公司实际发生赔偿金时,即公司支付逾期银行贷款(或其他债权人)本金3042.00万元,利息220.00万元,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期负债 3,262.00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等 3,262.00万元
③当公司在追偿过程中收回已支付的赔偿金时,即公司保留追偿权并收到**万元时,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万元
贷款:营业外收入**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如下:单位: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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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7.69万元、259.61万元、408.39万元和456.74万元,主要由对外捐赠和工伤补贴组成。2022年1月至9月,旧厂搬迁,部分设备报废,损失287.03万元。
2019年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工伤补贴38.29万元,主要是发行人为人道主义给予事故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和经济援助金。具体情况见第四节 “八/(五)/1/(1)原粉生产车间发生事故的相关情况”。
(九)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所得税如下:单位: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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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320.91万元、2、095.80万元、4、236.96万元和1、908.22万元,占当期总营业收入的3.25%、4.64%、4.83%和3.09%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31%、14.13%、13.33%和12.36%。
(十)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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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761.10万元、1、814.13万元、2、962.30万元和2、604.3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20.48%、14.24%、10.76%和19.25%。
(十一)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9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披露(2010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1非经常性损益”,公司过去三年和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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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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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4、160.48万元、12、734.18万元、38、77.71万元和-1、539.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净流入,呈逐年增长趋势。2022年1月至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动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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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46、312.10万元、-125.57万元、-35万元、549.35万元和-11、642.83万元。2019年至2022年1月至9月,公司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净流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公司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支付金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公司现有产能扩建、生产设备、工厂建设的可持续投资和工程建设的采购支出,逐年增加。
(3)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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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分别为48、384.89万元、-10、775.01万元、-6、651.19万元和11、950.83万元。2019年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正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大规模资金;2020年和2021年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整体现金流相对丰富,在保证生产经营的同时,逐步偿还银行贷款,分配年度股息。2022年1月至9月,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九、资本支出分析
(1)过去三年和一期的重大资本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现金分别为1、31.03万元、9、579.73万元、28、638.86万元和19、352.35万元,共计58、881.97万元。推进吸附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公司资本支出主要为现有产能扩建、生产设备、厂房建设持续投资、工程建设等采购支出,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工程、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工程、中水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工程等。这些资本支出主要用于扩大原业务产能,实施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拓展能源化工和环境治理领域。通过这些资本支出,公司的生产能力得到了有效的增长,研发和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主要包括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中水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
十、纳税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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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增值税税率16%的,税率调整为13%;泰国建龙增值税税率7%;健阳科技服务部分收入增值税税率为6%。
2、建龙微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建阳科技及泰国建龙所得税税率详见税收优惠。
(二)税收优惠
1、建龙微纳
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可,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1001051,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按15%的税率征收。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可,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129,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按15%的税率征收。
2、健阳科技
(1)2019年及2020年税收优惠
2019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2019年和2020年,健阳科技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缴。
(2)2021年和2022年的税收优惠
2021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减少1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2021年10月28日,建阳科技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可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1001311,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年起减少15%。
2021年和2022年1月至9月,健阳科技选择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泰国建龙
根据泰国《1977年投资促进法》的规定,泰国建龙可以免除6年内从事纳米材料或先进材料加工生产所获得的净利润所得税,总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总投资金额的100%(不包括土地和营运资金)。
十一、技术创新分析
发行人主要致力于医用氧气、能源化工、环保、节能建材、制冷系统等领域相关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一家具有独立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解决方案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医疗卫生氧分子筛、工业氧分子筛、氢分子筛、气体干净分子筛、煤化工、石化分子筛、环保分子筛、建筑材料分子筛等,发行人涵盖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成型分子筛、活性氧化铝全产业链企业。发行人产品的性能指标具有与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竞争的能力。各种分子筛产品突破了深冷空分制氧和变压吸附制氧领域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九、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情况”是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1000多万元)如下:
1、银行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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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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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无外部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等或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十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和资产的变更或整合计划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研发投资和产品领域扩张,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的变化或资产整合。
(2)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的变化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行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研发投资和产品领域扩张,有利于公司保持和进一步提高其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万元(含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投资部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总投资的,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如果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在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投资项目,先投资部分将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更换募集资金。
二、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度
(一)土地使用权
“吸附材料工业园区改扩建工程(二期)”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工业园区军民路西段路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项目实施用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泰国春武里府考坎松镇WHA东海岸工业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签订本招股说明书土地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前两笔土地购买款,剩余土地购买款将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支付,并办理土地契约。
(二)关于投资备案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工程(二期)”已备案(项目代码:2102-410381-04-01-524369)。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已完成备案(项目代码:豫发改外资备案[2022]16号)。
(三)环评批复
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吸附材料工业园区改造扩建项目(二期)”已获得《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有限公司吸附材料工业园区改造扩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批准》(燕环评[2022]4号)。
根据《海外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三、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方式。
(一)科技创新领域募集资金投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投资于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分子筛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在巩固成熟吸附剂分子筛产品的基础上,将资金投资于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符合国家环保和能源战略的新材料领域,逐步形成与全球高端分子筛技术水平相当的先进生产能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将主要应用于环境保护和能源化工领域,是当前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关键领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地服务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有利于突破国际分子筛制造商在技术和市场上的垄断,逐步增加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国内替代空间。
(二)实施筹资项目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途径
通过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实现研发项目、技术储备和发明专利的工业应用,进一步扩大分子筛原粉和成型分子筛产品的类型,提高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分子筛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扩展到环保、能源化工等细分技术领域,探索其他潜在的新兴领域和细分市场,保持公司的科技创新实力,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的应用市场,不断优化生产技术,形成迭代研发战略机制,围绕自身的研发能力和现有的技术创新平台,确保公司的技术水平始终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报告,以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和认证报告;
五、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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