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号:临2023-009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盛电子”)控股子公司均盛汽车安全系统(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均盛安全”)。
● 本担保金额及其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平盛安全新增担保金额为5亿元,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一、担保概述
(一)保证基本情况
为了把握国内智能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趋势,满足合肥新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产能扩张的需求,确保及时交付订单,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汽车安全业务份额,公司计划向招商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担保,新担保金额5亿元。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均盛汽车安全系统(安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91340123MA8NG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5日;
5、注册地址:蓬莱路与安徽省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四合路交叉口东南角;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法定代表人:朱晓峰;
8、与公司的关系:安徽均盛安全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60%;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批发、汽车零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法规除外);
10、近年来,主要财务指标逐年出现
单位:万元
■
注:安徽均盛安全成立于2021年11月15日,2021年相关财务指标不适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一般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类型:贷款
4、担保期限: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贷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5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以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本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对象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转让资源或转让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其日常业务活动和决策,能够及时掌握其信用状况、履行能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1.31亿元,实际余额约为99.92亿元。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约占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97.87%,实际余额约占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87.85%。累计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特此公告。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号:2023-010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召开
通知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3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3月21日 9点30分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3月21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公司。(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2
4、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均盛集团有限公司、王剑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同一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 注册时间:2023年3月16日13日:00-17:00;
(二) 清逸路99号,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应于2023年3月16日13日出席:00-17:00、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送达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应出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定股东登记时,应当出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营业执照、法定股东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股东的登记材料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的人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二)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7001
4、传真:0574-87402859
5、邮箱:600699@joyson.cn
特此公告。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号:临2023-011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盛电子”)、2023年3月5日,“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通讯会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通过电话和专人送达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字,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通讯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09)。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3-010)。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