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3月6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财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8日起,公司将增加济安财富作为其基金销售机构的一部分。同时,为了满足投资者的财务需求,自2023年3月8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参与了济安财富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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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利率优惠活动自2023年3月8日起开展,暂无截止日期。如有变化,以济安财富公告为准。
在利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济安财富认购上述适用基金,利率优惠的具体折扣以济安财富公告为准。优惠前认购率为固定利率的,按原认购率执行,不再享受利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认购率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济安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守济安财富的相关业务规定。
2、解释上述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权利归济安财富所有。
3、上述认购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济安财富公告为准。
4、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型业务规则及相关限制,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5、如果投资者想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并发布在公司网站上(www.ncfund.com.cn)基金合同基金、《招聘说明书》、法律文件如《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事宜
(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二)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的教育,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正确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仔细考虑和决策,选择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成为合理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和财务管理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增加部分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是代销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3月6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将增加同花顺为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投资者的财务需求,自2023年3月7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参与开户、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固定投资”)、对于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同花顺的相关规定。
一、新增代销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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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在一定投资期限内在固定时间和固定金额内定期认购基金的一种商业方式。同花顺接受投资者基金固定投资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规定的日期,自动从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账户中扣除约定的资金,以购买基金。在开展上述基金固定投资业务的同时,投资者仍可开展上述基金的日常认购和赎回业务。
1、处理固定投资业务的时间
申请固定投资业务的时间是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见同花顺公告。
2、适用于投资者
固定投资业务适用于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3、申请方式
3.1申请固定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必须先开立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人员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同花顺的规定。
3.2已开立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手续请遵循同花顺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同花顺的规定,并约定每个扣款日期。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约定的认购申请日(T日);
4.2同花顺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和扣款金额扣款。非基金开放日推迟至下一个基金开放日,以此为基金认购申请日。
5、固定投资业务起点
通过同花顺办理基金固定投资业务,每期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固定投资业务不受日常认购的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的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认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以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的认购确认情况。
6.2限制认购或暂停认购时,如无另行公告,固定投资业务也将暂停。
7、“固定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变更每期投资金额、认购日期、签约账户或终止固定投资业务时,请遵循同花顺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转换为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股份。
1、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公司宣布暂停认购或转换的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和业务安排,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可能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费用
2.1每个基金转换被视为转让基金的赎回和转让基金的认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让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费用组成。
2.2转入基金时,从认购成本低的基金到认购成本高的基金,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的认购差额费;从认购成本高的基金到认购成本低的基金,不收取认购差额费。转入基金的认购差额费用按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认购差额进行补充。
2.3转出基金时,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的,应当收取基金的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25%,其余用于支付注册费等相关手续费。
2.4投资者可以启动多个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个申请单独计算。
2.5转换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和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向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让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将货币基金转换为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让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计算以下两种情况
(1) 转入基金的认购率〉转出基金的认购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认购费率-转出基金认购费率)/【1+(转入基金认购费率-转出基金认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认购率 ≤转出基金的认购费率、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3.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登记机构注册。
3.2基金转换采用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出基金转换的方向,并明确指出转让基金和转让基金的名称。
3.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和赎回或赎回后单笔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4基金转换以股份为单位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让人的基金必须可赎回,转让人的基金必须可认购。涉及转换的基金一方不符合本状态要求的,基金转换申请处理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基金转换交易申请不予受理。
3.5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是基于申请受理当天转让和转让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3.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基金转换业务申请有效性确认,转让基金的权益扣除和转让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天后(包括当天),投资者可以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以T+从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3.7当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请总份额和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为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让具有与基金赎回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资产组合决定全部或部分转让,基金转让和基金赎回的比例相同。部分确认转出申请时,未确认的转出申请不予顺延。
3.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的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本收费模式的限制。
3.9当投资者将持有公司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如果投资者转让所有货币基金份额,基金账户中的所有累计未付收益将转出;如果投资者转让货币基金份额,投资者基金账户中的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中;投资者转让货币基金份额,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的,按基金转让份额占投资者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让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3.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天同时申请转让基金赎回的,应当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原则。
3.11基金转换视为转让基金的赎回和转让基金的认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于暂停或拒绝认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相关规定。
四、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3年3月7日起开展,暂无截止日期。如有变化,以同花顺公告为准。
具有前端认购费率和支持同花顺优惠费率的开放式基金参与本次认购和固定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费率折扣标准可咨询同花顺客户服务或通过同花顺查询。
在利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同花顺认购上述适用基金(包括定期定额投资),利率优惠的具体折扣以同花顺公告为准。优惠前认购率为固定利率的,按原认购率执行,不再享受利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认购率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同花顺申购上述基金(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同花顺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花顺所有。
3、上述认购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为同花顺公告为准。
4、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型业务规则及相关限制,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5、如果投资者想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并发布在公司网站上(www.ncfund.com.cn)基金合同基金、《招聘说明书》、法律文件如《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事宜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二)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的教育,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正确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仔细考虑和决策,选择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成为合理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和财务管理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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