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证券简称:吉林敖东公示序号:2023-007
债卷编码:127006债卷通称:敖东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敖东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06)将在2023年3月13日付款第五年利息,每10张债卷(颜值1,000.00元)贷款利息为16.00元(价税合计)。
2、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10日。
3、除权除息日:2023年3月13日。
4、还息日:2023年3月13日。
5、“敖东可转债”息票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6%,第六年2.0%。
6、“敖东可转债”此次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10日,凡是在2023年3月10日(含)前买进并持有今天债券投资人具有此次发放利息;2023年3月10日售出今天债券投资人不具有此次发放利息。
7、下一还息期起息日:2023年3月13日。
8、下一还息期利率:2.0%。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18]184号)审批,吉林敖东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18年3月13日发行了2,413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24.13亿人民币。依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下称“《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条文承诺,在“敖东可转债”的计算利息时间段内,每一年还息一次,现就“敖东可转债”2022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阶段的还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今天债卷的相关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通称:敖东可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编码:127006
3、可转换公司债券投放量:24,130,000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量:24,130,000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日期:2018年5月11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的日期:2018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3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日期:2018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3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息票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6%,第六年2.0%
10、还息期限和方法
(1)此次还息是“敖东可转债”第五年还息,期间为2022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息票率为1.6%。
(2)年利率计算
年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初息票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起始日期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
②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的当天。如该日是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一年还息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交易日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含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获得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承销商(主承销商):民生工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贷款担保状况: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公司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组织:依据鹏元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证鹏元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吉林敖东行为主体信誉等级为AA+,此次可转换债券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
二、此次还息计划方案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今天为“敖东可转债”第五年还息,计算利息期间为2022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息票率为1.6%,每10张“敖东可转债”(颜值1,000.00元)发放贷款利息为人民币16.00元(价税合计)。
1、针对拥有“敖东可转债”的投资者和证券基金债券投资者,利息所得税由券商等兑现发放组织按20%的税率代收代缴,公司不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具体每10张发放贷款利息为12.80元;
2、针对拥有“敖东可转债”的达标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依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号)要求,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企业投资人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税所得税和增值税。因而,拥有“敖东可转债”的达标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税所得税,具体每10张发放贷款利息为16.00元;
3、针对拥有“敖东可转债”的许多债卷持有人,公司不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每10张发放贷款利息16.00元,自主交纳债卷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还息日
依据《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条文要求,此次可转换债券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还息日如下所示:
1、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
2、除权除息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3、还息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四、此次还息目标
此次还息对象是:截至2023年3月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整体“敖东可转债”持有者。
五、债卷还息方式
企业将授权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展此次还息,同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划付用以计提利息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将自动“敖东可转债”此次贷款利息划交给对应的还息营业网点(由债券投资者指定证劵公司业务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
六、有关此次还息目标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1、自己交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债卷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债卷持有人应交纳公司债券利息个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612号)要求,今天债券利息个税统一由相关还息营业网点向债券投资者计提利息时承担代收代缴,就近进库。
2、非居民企业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号)要求,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故今天债卷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债券利息暂免征缴所得税。
3、别的债卷持有人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别的债卷持有人的债卷利息所得税需自主交纳。
七、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街道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络单位:董事会办公室
手机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方式:0433-6238973
发传真:0433-6238973
邮箱:000623@jlaod.com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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