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1年11月23日公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06),公布接到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DFI45号)(以下简称“通知单”),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允许接纳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期限为自通知单署名生效日2年。
公司在2023年3月1日公布了《关于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16)。
2023年3月1日,企业推出了20亿的2023本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3月3日资产已全额的到帐。现就发售结论公告如下:
此次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有关文件详细上海清算所网址(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不是失信者直接责任人。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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