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48,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伟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收到李伟伟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综合考虑市场及个人实际情况等因素,其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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