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仲茜
采购价格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招标中“低价中标”现象给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带来的障碍亟待解决。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工业大学高科技董事长魏震就进一步加强监管招标中“最低价中标”提出建议。
魏震研究了解到,“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理论上非常好的方式,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投标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有一些地方采购部门懒惰现象,使“最低价格中标”成为简单的纯价格竞争,甚至一些不合理的恶意竞争导致“适者生存”现象,降低产品、工程质量,甚至埋藏风险,打击企业创新研发的热情。”魏臻说。
针对上述现象,相关方先后出台或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异常低价投标”进行了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难以落实和执行的问题。
在这方面,魏震建议:一方面,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法律层面的“最低价格中标”规则;另一方面,建议在招标投标法中增加“最佳质量法”的评价方法。
去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草案),增加了“实施政府定价或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采购,可以采用最佳质量法”的内容。
“例如,在购买一些精密仪器时,可以使用‘最佳质量方法’,以便‘最佳选择’。”魏震表示,相比之下,“最佳质量方法”增加了“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新概念。根据质量因素的定量指标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后续绩效能力、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将纳入评价的重要环节。
“建议将‘最佳质量法’引入招标投标法,对有效遏制价格理论和低价恶性竞争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有助于促进企业发扬工匠精神,勇于创新,打造高端品质,提升核心竞争力。”
魏震还建议,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测分析,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招标违法行为的处罚,创造公平公正的招标市场环境,为实体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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