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简称证券: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和股份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225、53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7%。取消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430、578、784股减少为1、425、353、2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430、578、784元减少为1、425、353、248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2023年3月6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已完成。
一、公司股份回购概述
1、2018年6月21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公共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0日、2018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计划利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a股,回购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和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9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公众股份的公告》,并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4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2019年12月18日,回购期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390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2%。购买股票的最高交易价格为12.29元/股,购买股票的最低交易价格为9.40元/股,总金额为39.915.924.09元(含交易费用)。
2、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公共股份计划》;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回购公司a股,回购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16元(含),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部分公共股份回购报告。2020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公共股份及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3日,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公共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回购股份,回购股份1.31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7.77元/股,购买股份的最低成交价格为7.70元/股,总金额为10.206、286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公司披露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三年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依法取消。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份回购、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该提案同意注销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225、536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2023年3月6日公司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已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三、股份回购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取消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430、578、784股减少为1、425、353、2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430、578、784元减少为1、425、353、248元。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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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有限销售条件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4.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的注销和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简称证券: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3日,启蒙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蒙环境”或“公司”)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并书面通知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6日,董事会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9名董事和9名实际董事的表决。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第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孙旭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旭东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孙旭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于孙旭东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经董事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提名胡志波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胡志波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有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贷款延期及相关交易的议案》;
根据目前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技服务”)签订贷款延期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向启迪科服的贷款本金余额为1854.76万元,贷款本息期限延长一年以上。展期内,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贷款利率为6.5%/年(单利)。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先批准了相关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案涉及相关交易,相关董事王毅先生和郭孟先生避免表决,7名非相关董事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同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贷款展期及相关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3-009)发布在巨潮信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近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启迪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分公司、启迪可再生资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启迪循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技术有限公司、游仙启达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桑德顺宝、北京新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相关债权债务抵销完成后,通辽蒙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应付启蒙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440、273.97元。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旨在有效解决部分应收账款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先批准了相关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议案不涉及相关董事,也不涉及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有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同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关于签署的巨潮信息网》〈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公告号:2023-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申请于2023年3月23日(周四)15日:00-17: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召开,结合现场表决和网上投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有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11)。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一:简历
胡志波先生,男,1981年出生,学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1年8月以来,他一直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数字卫生(合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地区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1年8月,曾担任江苏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战略营销部高级经理、宁波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启迪网安、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到目前为止,胡志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系。胡志波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不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涉嫌犯罪或涉嫌违法行为,不属于不诚实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826 简称证券: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3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监事会会议于 2023年3月6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本次会议应参加3名表决监事,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贷款延期及相关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技服务”)签订贷款延期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向启迪科服的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54.76万元,贷款本息期限延长一年以上。展期内,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贷款利率为6.5%/年(单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贷款延期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避免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由于本案涉及相关交易,相关监事房毅先生回避表决,由两名非相关监事表决。
本议案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的》〈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旨在有效解决部分应收账款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本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不会对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简称证券: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向控股股东申请贷款延期
公告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2021年2月10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的签署》〈借款合同〉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技服务”)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贷款,年贷款利率不超过6.5%,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效期为1年。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贷款展期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利率保持在6.5%/年(单利)(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发表、《证券时报》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0-019]及2021年1月23日公布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的公告》〈借款合同〉[公告号:2021-017]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根据目前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启迪科服签订贷款展期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向启迪科服的贷款本金余额为1854.76万元,贷款本息期限延长一年以上。展期内,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贷款利率为6.5%/年(单利)。
2、截至目前,启迪科服已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16.5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7号及相关交易》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贷款,构成相关交易。
3、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贷款延期及相关交易的议案》。相关董事王毅先生、郭萌先生和相关监事方毅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认可相关交易,并就同意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启迪科服向公司提供的贷款金额和利率上限,本次相关交易涉及的金额不得超过1800元、544.76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相关交易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相关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是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1083179506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楼A座15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元,690.090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书贵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实体依法独立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性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有其67.3134%的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目前,启迪科服已直接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启迪科服总合并口径资产为4、232、065.65万元,净资产为1、762、089.23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99、734.57万元,净利润-100.7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启迪科服总合并口径资产为4、679、536.10万元,净资产为1、803、135.3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932、043.50万元,净利润为651、637.40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启迪科服未被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与启迪科服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启迪科服申请10亿元贷款额度(可回收),贷款指定为公司经营性支出,贷款期限为一年。2022年4月,公司向启迪科服申请延长剩余贷款本金24、410万元一年,利率保持6.5%/年(单利)。根据目前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启迪科服签订贷款展期合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启迪科服的贷款本金余额为1854.76万元,共产生434.32万元利息,贷款本息期限延长一年以上。展期内,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贷款利率为6.5%/年(单利)。
4、本次相关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贷款展期年利率为6.5%,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无利益转移。
五、贷款延期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双方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甲方向乙方借款本金余额为185、447、575.00元,共产生43、343、161.40元利息。
2、2023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9日,经甲方同意,上述贷款本息期限为一年。
3、展览期间,甲方按原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贷款利率为6.5%/年(单利),利息随本清,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展览期间,乙方可随时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利率保持不变,利息按实际付款天数计算。
4、本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本协议与原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达成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自延长期限开始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贷款展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财务保障,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侵犯公司利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会依赖关联方。
7.从年初到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共同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包括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或相互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方交易。
八、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前批准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贷款延期及相关交易,经认真审核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贷款延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财务保障,反映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侵犯公司利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程序是合法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相关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我们同意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贷款延期合同及相关交易,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提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贷款延期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简称证券: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
公告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最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技研发分公司、启迪可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迪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攸县启达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桑德顺宝化为有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通辽蒙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固体废物”)共同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本公告第四节关联交易及《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第四节。
2、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三条规定,北京新沂、武汉生态、蒙东固体废物为公司相关法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新沂、武汉生态、蒙东固体废物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形成相关交易。
3、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提案。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批准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院2号楼19(16)层
法定代表人:李卓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10831895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规划、网络和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
关联关系:北京新易控股股东城发行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新易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新易签订《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一年一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新易总资产为1789.19万元,净资产为-1543.83万元,负债为333.01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新易总资产149、889.60万元,净资产144、929.74万元,负债4.959.86万元。
北京新易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武汉启迪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大道818号。武汉高科技医疗器械园B地块二期B1栋4楼东侧404号(武汉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岳凤杰
91420100MA49LNL03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1日
注册资本:20元,184.90418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洁、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回收批发(不含报废汽车、生产性废金属)等。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武汉生态控股股东为城市发展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发展环境”),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武汉生态公司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构成相关交易。
财务数据一年一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生态总资产3369.16万元,净资产28745.07万元,负债4.914.09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武汉生态总资产3706.69万元,净资产3239.97万元,负债4.736.72万元。
武汉生态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通辽蒙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平安村
法定代表人:麻成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6783024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经营项目:无经营范围: 一般业务项目:危险废物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医疗废物处置、运输、储存、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修复
关联关系:到目前为止,蒙东固体废物间接控股股东是城市发展环境,是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蒙东固体废物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蒙东固体废物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一年一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蒙东固废总资产为24、360.01万元,净资产为3、832.63万元,负债为20、527.38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蒙东固废总资产为2391.81万元,净资产为419.51万元,负债为19.872.30万元。
蒙东固废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债权债务转让抵销,不涉及交易定价。
四、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易”)
乙方:启迪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循环”)
丙方:启蒙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蒙环境”)
丁方: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启迪”)
戊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研发”)
方:游仙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仙启达)
庚方:桑德顺宝化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桑德顺宝”)
辛芳: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再生”)
任方: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
通辽蒙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固体废物”)
鉴于
1、北京新易享受启迪环境 274,475.17 元债权;
2、北京新易享受浙江启迪 471,234.30 元债权;
3、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享有北京新易 31,121.00 元债权;
4、北京新易享受启迪循环 190,394.96 元债权;
5、北京新易对游仙启达享受 7,865.50 元债权;
6、北京新易享受桑德顺宝 2,597.08 元债权;
7、启迪武汉生态再生 6,686,881.43 元债权;
8、启迪环境对北京新易享有启迪环境 47,296.00 元债权;
9、启迪环境,享受蒙东固体废物 11,094,230.00 元债权;
10、北京研发对北京新易享有乐趣 43,383.08 元债权;
11、启迪再生享受北京新易 1,639,934.33 元债权;
12、启迪再生,享受蒙东固体废物 8,280,000.00 元债权。
以上各方确认了“鉴于条款”所列事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确认
充分友好协商,共同遵守各方债权债务转让及相互抵销清偿协议。
(一)北京新易同意鉴于部分所述 1 项至第 6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蒙东固废。
(二)武汉生态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 7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蒙东固废。
(三)启迪再生同意转让 1 项至第 2 项、第 4 项至第 6 同时,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加入项目的所有债务 3 作为债权人,蒙东固废同意启发这些债务的再生转让,并加入上述债务。
(四)启蒙环境同意将部分所述的第八项和第九项债权全部转让给启蒙再生。
(五)北京研发同意将部分第10项债权全部转让给启迪再生。
(6)蒙东固体废物同意转让部分第8项、第10项和第11项的所有债务,启发再生同意蒙东固体废物作为债权人转让这些债务。
(7)第一条至第六条债权债务转让完成后,蒙东固体废物享有7、664、569.44元的启示再生债权,启示再生享有21、104、843.41元的启示再生债权。启迪再生和蒙东固体废物同意等额抵销上述债权债务。抵销完成后,蒙东固体废物欠启迪再生13、440、273.97元。蒙东固体废物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天内向启迪再生支付。
(八)各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无异议。
(9)本协议下的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抵销与本协议同时生效。
(十)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协商解决,不得由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旨在有效解决部分应收账款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本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不会对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北京新沂、武汉生态、蒙东固体废物(包括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相关法人没有其他相关交易。
七、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前批准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及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核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协议》,旨在有效解决部分应收账款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上述相关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与抵销协议》及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提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简称证券: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召开
通知股东大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 本次股东大会是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日:00-17: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3月23日9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所有股东,可以在上述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7日(周五)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15日:00 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书面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文津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为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投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00为关联交易,与提案1.00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避免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同日发表。(http://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2日:30一11:30,14:30一16:30。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蒙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蒙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期限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地址)://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上投票时需要说明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启迪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到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启蒙环境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公司(本人)投票表决启蒙环境会议的下列议案。公司(本人)未对会议表决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表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中划“请在相应栏”√” ,三者必须选择一项,多选或不作选择的,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的,委托人是否可以自行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授权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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