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3月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49.60万股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3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授予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发行的A股普通股;
2、第一次授予日:2023年2月10日;
3、首次授予价格:2.48元/股;
4、实际授予数量为149.60万股,其中公司A股普通股为1074.60万股,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为375.00万股。
5、最终实际授予人数:142人;
6、实际授予数与拟授予数之间的差异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激励对象之间限制性股票的分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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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全部有效期内涉及的目标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他们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3.投资者应关注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具体姓名。
4.如果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则为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制或回购注销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在终止限制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未解除限制性股票而获得的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票红利、股份拆除等股份,同时按照本激励计划锁定。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达到的,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3、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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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届满后,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符合终止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和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未申请终止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售条件未达到的,有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票红利、股份拆除而取得的股份,应当与限制性股票同时限制,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限制期限和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与限制性股票相同。公司回购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应的股票将一并回购。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
(1)公司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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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是指上市公司股东经审计的净利润。其中,评估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消除激励计划评估期间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价值为计算依据。
(2)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内部考核制度分年进行,考核结果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确定。届时,激励对象实际终止限售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下列考核评级表中相应的个人级别终止限售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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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额=公司级解除限额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额。
由于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取消,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实际授予142只激励对象限制性普通股14.496.000股,授予价格2.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5.950.080元。该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的账户为12350000385399银行账户。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51、746、000元,股本为851、746、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2023年3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本次登记限制性股份149.60万股。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是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发行的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从8.41万股增加到8.7.46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550、986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1.94%;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谢志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1.67%。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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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所有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根据《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最新获得的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改预期限售股数量,并根据限售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49.60万股的总费用为4万元、102.37万元,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终止限制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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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不仅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的收盘价和授予数量有关,还与实际生效和无效数量有关,并要求股东注意可能的稀释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布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每年确认的成本金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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