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证券简称:万泰生物公示序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098号)审批,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此次公开增发25,862,705股新股上市,发行价135.33元/股,募资总额为rmb3,499,999,867.65元,扣减与发售相关费用rmb39,844,153.48元,具体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22年6月30日及时。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次公开增发A股个股的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69号)。
公司在2023年1月13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人民币(含)的临时闲置不用非公开发行募资适度项目投资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的保底类产品,单项工程商品时限一般不超过12月。该信用额度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生效日12个月合理,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同循环系统翻转应用,并受权公司董事长在相关信用额度范围之内签定有关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对该事项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确立赞同的审查建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5)。
二、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募资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设立具体情况
前不久,因拟购买理财必须,集团公司设立了募资投资理财产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实际账号信息如下所示:
注:厦门国际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支行特定厦门国际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海沧分行为公司发展募资的银行开户和存管银行。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没有下一步选购方案时及时销户之上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之上帐户仅限于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专用型清算,不可储放非募资或用于其它应用领域。
企业已经在2023年3月6日会与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
三、《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方”)
承包方:厦门国际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支行(下称“承包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下称“丙方”)
1、甲方公司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资金”),该资金仅限于招标方或者其分公司选购合乎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政策的银行理财的募资的存储和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2、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甲方的保荐代表人,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制度对招标方募资的监管和应用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应该与此同时查验资金存放状况。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柳泰川、王施健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资金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资金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资金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工作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资金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2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整的资金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6、招标方1次或是12月之内总计从资金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的20%的,招标方应当立即以发传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资金的开支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
8、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资金情况的,业主能够积极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议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资金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生效日无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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