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侬芯创公示序号:2023-02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截止于本公告日,以此次最大担保额3.8亿人民币测算,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行为主体总计保证合同额度19.21亿人民币(美金合同书费率依照2023年3月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发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金对6.9156元人民币计算。没有分公司对企业的贷款担保,对同一负债所提供的复合型贷款担保只测算一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3.35%。
2、公司及分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贷款逾期贷款担保。烦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规避风险。
一、贷款担保决议状况简述
2023年2月6日、2月23日,香侬芯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性)大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控股孙公司深圳新联芯存放科技公司(企业通过控股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公司持仓51%,下称“新联芯”。新联芯已经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手续,待公司变更结束后新联芯将成为公司立即持仓的子公司)给予新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3亿人民币(或等量外汇)的贷款担保(含质押担保),合同类型包含但是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拥有新联芯49%股份的少数股东林永俊老先生已同意就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行为主体关于新联芯新增加贷款担保事宜向企业提供质押担保,以上质押担保不收取。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8日、2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5)。
二、这次贷款担保事宜工作进展
2023年至今,电子元件和集成电路芯片国际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子器件交易市场”)根据和新联芯签订的《购销合同》及根据《购销合同》所产生的起效采购单(下列将《购销合同》以及相关起效采购单称为“合同约定”),以付款订金方式向新联芯购置商品/服务项目。根据以上买卖环境,经沟通协商,前不久,公司就主合同约定的新联芯的交货责任等向电子器件交易市场出示《担保函》,允许锈与骨的关于新联芯依据合同约定需承担的责任义务无条件的信任向电子器件交易市场担负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承诺担负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8亿人民币。前不久,拥有新联芯49%股份的少数股东林永俊老先生已就以上贷款担保事宜向领导出示《反担保承诺书》。公司本次的贷款担保事宜在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受权范围内。
三、交易对方基本概况
企业名字:电子元件和集成电路芯片国际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7U526
种类:有限责任公司(未上市、国企)
居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路5059号深圳前海鸿荣源中心大厦B座3101
法人代表:尹可非
注册资金:212,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30日
营业期限:2022-12-30至无固定期限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件批发价;电子元件零售;网络销售(除市场销售必须批准的产品);信息咨询服务(没有批准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集成电路芯片市场销售;集成电路;光电器件市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销售;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市场销售;太阳能热利用商品销售;仪表设备市场销售;电器产品市场销售;电器产品产品研发;通信设备市场销售;程序开发;软件实施;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批发价;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制作;广告投放;广告创意设计、代理商;供应链服务项目;普货仓储租赁(没有危化品等需批准批准的新项目);中国货运代理;货物搬运;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方法和存储服务与支持;数字产品制做服务项目(没有出版);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咨询策划服务项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数据技术咨询;电力电容器以及设备配件市场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会及展览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商贸经纪人;大数据服务;培训工作(没有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术培训等需获得批准培训学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企业经营范围是: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电信增值;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仓运营;出口监管仓库运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件为标准)
电子器件交易市场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电子器件交易市场并不是企业的关联人。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1、接纳人:电子元件和集成电路芯片国际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新联芯存放科技公司
贷款担保人:香侬芯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合同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合同约定下新联芯需承担的交货责任等
4、担保债务最高额:3.8亿人民币
5、担保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反担保承诺书》主要内容
1、接纳人:香侬芯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质押担保担保人:林永俊
2、反担保的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3、质押担保最高额:rmb1.862亿人民币(注:依据林永俊老先生占股比例49%测算相对应质押担保额度)
4、质押担保的主要包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担保函》向电子器件交易市场收取的一切账款,包含但是不限于负债本钱、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电子器件交易市场为实现债权而造成的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保护评估费、保险费用、差旅费报销、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公证费用、送到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及公司自履行保证义务偿还负债生效日10日后如质押担保担保人未完全履行担保义务则是以偿还额度为基准测算利息(按日万分之五测算),以及企业因担负保证责任或者向本承诺书下质押担保担保人追索中为实现债权存在的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法院强制执行或直接证据保全费、申请强制执行费、差旅费报销、管理费、过户费用、担保费、拍卖费、公证费用、公告费等)。
5、质押担保的期为:自公司签订《担保函》日起至企业担负保证责任偿还负债之之日起三年。
6、企业根据《担保函》承担着对应的付款义务后,质押担保担保人(即自己)服务承诺:在企业根据《担保函》担负连带担保责任后,在相关质押担保时间内及质押担保最高额内,质押担保担保人(即自己)在接到企业书面形式通知生效日10日内将相对应账款付给企业。
7、此次质押担保不收取。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的总数
截止于本公告日,以此次最大担保额3.8亿人民币测算,公司及分公司总计保证合同总金额19.21亿人民币(美金合同书费率依照2023年3月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发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金对6.9156元人民币计算。没有分公司对企业的贷款担保,对同一负债所提供的复合型贷款担保只测算一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3.35%。公司及分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贷款逾期贷款担保。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开具的《担保函》;
2、新联芯少数股东林永俊开具的《反担保承诺书》。
特此公告。
香侬芯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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