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3证券简称:天元股份公示序号:20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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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天实业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4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与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自律监管指引》”)和《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企业2022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于激励对象的姓名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展开了审批,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意见表明如下所示:
一、公示情况
1、企业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3年2月24日,企业在OA协同办公系统发布《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的通知》,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位给予内部结构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7日。公示期间,公司职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建议。截止到2023年3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一切对此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质疑,情况属实纪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审核方法
公司监事会审批了此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在企业出任的职务以及任命通知等。
二、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征求公示公告意见后,依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及其此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此次拟激励对象姓名职位的公示情况及审批结果,发布审查意见如下所示:
1、纳入企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工作的人员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2、纳入企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工作的人员合乎《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此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
激励对象都不存有《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的情况;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予激励对象均是公司新闻本激励计划在企业(含分公司,相同)就职的中层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业务流程)工作人员。
4、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不包含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觉得,纳入企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工作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合乎此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其作为本次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中天实业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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