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示序号:2023-012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爱康科技”)近日获知公司独立董事胡希荣先生的儿子胡海宇老先生,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内交易企业股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上买卖组成短线炒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短线炒股的相关情况
依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胡海宇老爷子的股票账户在买进企业股票后六个月内售出,行为人形成了短线炒股。此次短线炒股造成的盈利按“组成短线炒股股权总数×(售出平均价-买进平均价)”测算为-966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胡海宇老先生未拥有企业股票。
二、此次短线炒股的处理结果以及公司采取措施
企业知晓此事后十分重视,立即审查相关情况,胡希荣先生和胡海宇老先生紧密配合、积极改正。企业对此次事项处置措施如下所示: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要求:“上市企业、个股在国务院批准的许多全国证券交易场所买卖的企业拥有百分之五之上股权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它具备股权性质的券商在买入股票六个月内售出,或在售出后六个月内又买进,从而所得的盈利归该公司所有,董事会应该取回其所得的盈利。”“前述所指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法人股东持有股票或者其它具备股权性质的证劵,包含其另一半、爸爸妈妈、儿女所持有的及运用别人帐户持有股票或者其它具备股权性质的证劵。”按规定,胡海宇老先生此次短线炒股所得的盈利归公司所有。由于此次短线炒股未形成盈利,胡海宇老先生并没有可上交的盈利。
2、经核实,胡希荣先生对于该买卖状况毫不知情,买卖前后左右亦未告知其家属有关公司经营状况等信息,不会有主观性违规状况。此次短线炒股系胡海宇老先生未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而致,其交易企业股票系其依据二级市场的分辨所做出的自主投资个人行为,未对交易股票事宜征求胡希荣先生的建议,不会有运用短线炒股或内线交易谋取权益的效果。胡希荣先生针对无法并对家属立即尽职催促责任甚感愧疚,向广大投资者值此诚挚的歉意,服务承诺将进一步学习与严格执行有关严禁短线炒股的有关规定,并督促家属落实到位,确保此类情况不会再产生。胡海宇老先生早已充分认识此次违反规定买卖的严重性,对于因此次短线炒股个人行为给企业与市场产生的不利影响表示歉意,将于将来提升最新法律法规课程的学习,服务承诺自最后一笔买进企业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售出企业股票,自最后一笔售出企业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进企业股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出现。
3、企业将不断强化培训宣传,进一步规定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和整体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进一步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谨慎实际操作,标准交易企业股票个人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八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