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卫新
南京公用跨界营销开设私募基金公司一事被管控咨询。
3月7日晚,深圳交易所向南京公用传出关注函,要求其融合主营、投资额、拟投资工程等分配,表明此次开设私募基金公司的原因和重要性,是否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目标。与此同时,要求其融合私募基金公司开设目地,表明拟创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开设进度和后期分配,包含但是不限于基金投资人权利与义务、日常监管、股权比例、撤出时限及分配,存不存在保底或盈利保证等,企业是否能对私募投资基金执行本质操纵。
南京公用主营业务包括天然气产业链、房产开发及其货物运输产业链。2022年中报表明,上年上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25.63亿人民币,同比增加45.97%。本期,企业天然气市场销售营业收入为16.7亿人民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5.18%;房地产开发业务建筑施工业务流程营业收入各自4.61亿人民币、1.52亿人民币,相匹配总营收占比为17.97%、5.94%;除此之外,企业货物运输产业链收益偏少,比重不够3%。
虽然南京公用收益创出新纪录,却增收不增利。资料显示,南京公用2022年上半年度亏本1434.35万余元,自此第三季度亏本进一步扩大,以致于2022年1月份至9月份亏本2388.27万余元。
公告称,2022年11月4日,南京公用注资2000万余元建立了以上私募基金公司。自2022年11月份起,该私募基金公司已经被列入上市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针对开设私募基金公司的效果,南京公用表明致力于进一步促进企业战略部署的实现,提升公司综合性竞争能力。依靠专业投资机构的领域判定和项目投资管理水平,合理布局紧紧围绕企业主营业务相关行业,该投资目标可能扩展和推动企业的投资方式与业务整体实力,助力公司总体产业发展规划。
值得关注的是,上年11月份,该私募基金公司开设之时,南京公用并没有发布消息公布这事。2023年2月24日,该私募基金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个交易日内后,南京公用才对外开放公布了这一事宜。
对于此事,南京公用相关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说,“那时候(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情况下只是一个一般全资子公司,那时都还没股票基金车牌,相关事宜也没达到公布规范,更多精彩请见后面回应公示。”
就南京公用注资开设私募基金公司一事,上海市明伦法律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纳《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尽管私募基金公司是上市企业全资子公司,但不排除会存在一些协议书里的分配。如私募基金经理的挑选,具体决策究竟谁来最后谈妥执行等,具体运行环节中企业可能会没法干涉。从管控咨询的内容来看,虽然明面上上市企业全资控股该私募基金公司,但实际上操作中能否本质操纵,此项项目投资究竟是不是企业的自营业务,还需上市企业向社会进一步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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