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证券简称:东珠生态公示序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31年,在其中申报期为1年,开发设计期30年。
●对上市公司本期公司业绩危害:若合同书能顺利推进,将会对企业执行项目年
多度经营效益造成积极的影响。
●尤其风险防范:
1、现阶段CCER审核和买卖对外开放时间、买卖实施细则并未确立,新项目受现行政策、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推进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进度存在一定的可变性。与此同时新项目预计量遭受洪涝灾害(如水灾、地震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危害,可能造成总面积降低,碳汇交易量也会逐渐降低。
2、本项目碳汇交易产出量依据我们公司早期开发规划及市场历史时间开发设计实例做为测算依据,具体工程中造成碳汇交易量很有可能受气侯、地貌、微生物等多种因素,很有可能大跳水。
3、此次合作开发项目时限很长,如碳汇交易销售市场成交价下跌、销售市场市场竞争激烈等,
可能对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依照森林经营方法学研发的新项目,因资产、政
策等因素影响,森林抚育、补栽补造、上肥、树木害虫防治等举措未及时,可能造成可产生的碳汇交易量大跳水。
4、企业预估该项目整体盈利对企业影响较小,什么时候完成盈利也存在一定不
可预测性。
一、决议程序流程状况
2023年02月16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珠生态”或“承包方”)与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方”)签订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草碳汇资源开发)合同》,该协议归属于企业平时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程序执行了审查和管理决策,不需要递交股东会决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状况
合同对方(招标方):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省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法人代表:张书迪
注册资金:10,000万余元
业务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设施蔬菜基本建设和投资;农业园区的建立和投资;土地仓储、开发设计、更新改造、治理;园林工程;果树种植及经营;农资产品运营(化肥以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玛纳斯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向企业产生经济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方: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形式
1、招标方以主管机关内有着使用权或所有权或其它获得合理合法授权林地类/草坪授权委托承包方分期付款开发设计林草碳汇项目,总计开发设计总面积林地类329平方公里,草坪746平方公里。
2、承包方承担开发设计林草碳汇项目,负责项目的项目立项、设计方案、原材料编写、申请、核准、检测、审批审签、市场销售等事项及以上中产生的资金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申报期
始行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承包方需进行林业碳汇项目设计与核准办理备案(因招标方不可以及时提供承包方事前告之的申报项目原材料、现行政策变化、方法学变化以及国家主管机构并未审理的除外,申报期相对应延期)。
2、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由申报期设计和开发期组成:申报期为1年,开发设计期30年,即合作期限总共为31年。
(三)权利与义务
1、招标方权利义务
(1)招标方在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月以内,承担及时提供全部合乎申请林业碳汇项目的高效材料。(林权评定以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为标准;无林权证的,以能证实林权的正规材料为标准;有权属纠纷或其它异议的不予纳入;已同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签署林草碳汇交易开发协议的不予纳入)。
(2)招标方对于该林地类/草坪种植、运营与管理具有管理权,林地类/草坪自身除林草碳汇交易财产之外的利益,仍由甲方以及相关产权人具有,并协助有关产权人财产利润分配及处理事项。
(3)业主应帮助、相互配合承包方搞好和本项目实施相关专项,招标方创立高效率统一的项目协调调研组,由甲方联系政府部门帮助承包方办理手续。
(4)招标方承担贯彻落实和确立林权每个人在合作期内对工程范围内目前林地类/草地资源的稳定日常维护管理方法,可按照原植树造林方案或农场经营方案开展合法合规采伐和栽种,并协助采伐后及早补植和照顾。
(5)招标方在申报期及协作时间内,服务承诺不会再对本合同项下的林草碳汇项目与其它第三方开展林草碳汇交易联合开发。
2、承包方权利义务
(1)承包方承担在政府自行节能减排量与排放权交易工商登记注册系统软件或者其它组织指定系统软件设立登记薄帐户;每一个检测期林草碳汇交易财产申请注册至乙方的登记薄帐户,并协助按照本合同规定比例分配林草碳汇交易盈利。
(2)承包方承担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及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项目考察、新项目可行性评估与早期设计方案、PDD文件编制核查、新项目核准、新项目申请注册、项目监测、节能减排量审批、碳汇交易指标值核证审签销售等,并承担项目开发设计失败时承包方本身投入的资金与风险,确保林草碳汇项目按照国家自行节能减排规范执行,从而产生预想的碳汇交易量。
(3)承包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林草碳汇交易节能减排量指标值对外销售,甲方公司允许承包方依照将来实时报价自行决定营销模式及销量;与此同时承包方有优先选择确保招标方利润的责任。承包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在做完碳汇交易量审批审签以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根据初次审签量提早支付合同约预算定额10%的账款,在做完碳汇交易节能减排量指标值审签后,应尽快完成市场销售,并按照约定占比向甲方分派盈利。承包方必须保证优先选择将已经完成的销售量达到给招标方,确保招标方盈利。如承租方在12个月没完成碳汇交易市场销售,招标方损害一部分由乙方担负。
(4)确保最少开发量。本合同签署后,待我国主管机构发布最新确立的碳汇交易方法学(例如《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V02)或《森林经营项目方法学》(V02))后150个工作日后,承包方应估计本合同项下林业碳汇最少开发量。如中后期具体开发量低于约定的开发量,承包方服务承诺补足招标方在最少开发量时应分派林业碳汇量差值对应的碳汇交易资产收益。
(5)招标方所分配林业碳汇财产所形成的节能减排量指标值交给承包方对外销售,甲方公司允许承包方依照将来实时报价自行决定营销模式及销量,如招标方不愿意乙方的市场价格或销售模式造成未对外销售,视作承包方已经完成对应的产品销售。与此同时,不管承包方进行随意销售总额度(占比)是多少,且不管碳汇交易网络资源登记在谁户下,都应该优先选择将已经完成的销售量优先选择达到给招标方,优先选择确保甲方的盈利。
(四)合同违约责任
1、承包方应按时完成合作开发项目的研发、应及时提供材料清单这样有利于招标方做出提前准备,并及时对工作目标作出调整,如因为承包方原因造成项目实施耽误,且未及时作出调整,没法按期完成新项目世界各国审核注册节能减排量核证的,甲方有权停止合同规定,承包方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
2、如承包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长向甲方分派林业碳汇盈利,则除再次依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外,每贷款逾期一日,应按照中央人民银行同时期一年期LPR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付款税款滞纳金,若贷款逾期超出3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方应当按照本期招标方应分派碳汇交易财产30%的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协议中任何一方都不担负因将来碳汇交易销售市场价格调整、政策变化及其它不可抗要素所造成的项目效益亏本风险性。
4、本项目申报成功后,对林草碳汇交易财产推行动态化管理,若因我国、地方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或本土企业本身运营必须须经占用林地的,能够据实扣除碳资产及重新规划最少开发量,协议书多方按照约定占比各自担负。
5、假如招标方、承包方均依法履行分别义务而林业碳汇项目并未开发设计取得成功,则招标方、承包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补偿责任。
(五)协议书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甲、乙彼此应尽量根据协商处理,拒绝调解的,依规向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六)合同生效:自甲、乙彼此签名、公章后起效。
四、合同的履行的风险评估
(一)现阶段CCER审核和买卖对外开放时间、买卖实施细则并未确立,新项目受现行政策、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推进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进度存在一定的可变性。与此同时新项目预计量遭受洪涝灾害(如水灾、地震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危害,可能造成总面积降低,碳汇交易量也会逐渐降低。
(二)本项目碳汇交易产出量依据我们公司早期开发规划及市场历史时间开发设计实例做为测算依据,具体工程中造成碳汇交易量很有可能受气侯、地貌、微生物等多种因素,很有可能大跳水。
(三)此次合作开发项目时限很长,如碳汇交易销售市场成交价下跌、销售市场市场竞争激烈等,可能对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依照森林经营方法学研发的新项目,因资产、现行政策等因素影响,森林抚育、补栽补造、上肥、树木害虫防治等举措未及时,可能造成可产生的碳汇交易量大跳水。
(四)企业预估该项目整体盈利对企业影响较小,什么时候完成盈利也存在一定可变性。
企业将高度关注后面协作工作进展,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众多
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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