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毅国际”)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5%,占公司总股本的3.4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接到股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日,东毅国际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将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2.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东毅国际本次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东毅国际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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