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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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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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3月13日,从基金托管账户中划出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红利款。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收益分配公告进行了审查。
3.2在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转让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在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转让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3.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股息和股息再投资,基金股东可自行选择。选择股息再投资的,股息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认购费。未选择股息方式的,默认为现金股息。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0元(不含1.00元)的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时,注册机构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3年3月1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换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客户服务电话和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股息方式。需要修改股息方式的,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股息方式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的股息方式为准。
3.6咨询方式
(1)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基金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发布日期: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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