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宏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2022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2023年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118号文件同意注册。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为4、725.7200万股,发行价500元.0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分配。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股份数为公开发行股份的5份.00%,即23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2860万股.2860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非限售持有深圳市场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3,827.870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8100万股.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897.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0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4,725.720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2023年3月8日,宏源药业(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定价发行“宏源药业”股票897.8500万股。
2023年3月10日,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弃购股份处理等。(T+2)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1、2023年3月10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北宏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湖北宏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3月10日(T+2)日终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全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在限制名单、异常名单或黑名单中,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部门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一、网上认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上定价发行的认购情况。结果如下: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9、581、066户,有效认购股数为63、807、522、000股,总数为127、615、044个。截止号码为000127615044 。
二、二。实施回拨机制、发行结构和网上发行成功率
根据《湖北宏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7、106.70179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公开发行20只股票%(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945.15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882.7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1.00%;最终在线发行数量为1,843.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3900万股.00%。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882.7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1.00%;最终在线发行数量为1,843.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3900万股.0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88837420%,认购倍数为3,462.15529倍。
三、网上抽签抽签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3月9日(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抽签,2023年3月1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抽签结果。
发行人:湖北宏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