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2023]82号文件批准。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9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40万股,60.00%,160万股,40.00%。根据回拨情况确定网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本次发行价格为19.85元/股。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发行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约为6.472.66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从线下回拨50%(1450万股)的公开发行股票。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26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26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3476162%。
2023年3月9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2023年3月9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T+2日)16:00前到达。线下投资者就像每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
在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的情况下,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本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3月9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因线下、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2、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取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未全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未全额支付,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放弃购买申报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4、本公告披露了线下发行的初步配售结果,包括线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代码、认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配置金额和应付总额,以及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线下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少于报价的线下投资者信息。根据2023年3月6日(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配送通知。
一、网上中奖结果
2023年3月8日,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东路778号紫金山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举行了网上认购抽签仪式。仪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彩票过程和结果已经上海东方公证处公证。
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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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认购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中标号有26100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1000只彩蝶实业a股。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线下认购电子平台的最终认购结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做出以下统计:
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线下投资者数量为2190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111196人。其中,9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9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线下认购。实际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有2181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11187家,有效认购2233家,110万股。
未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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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对线下发行股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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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其中,6股和251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线下配售原则分配给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同泰数字经济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离线初步配售结果和在线中标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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