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证券简称:原尚股份公示序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终结执行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广东省原尚货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运输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市原尚”)为申请执行人。
●涉案人员金额:涉案人员总金额177,056,209.73元(含欠支付货款、合同违约金、律师代理费、资产保全费、诉讼费用)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对该案子涉及到应收帐款早就在2020年度全额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2021年1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表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07)。
2023年3月8日,重庆市原尚接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1)渝05执2201号《结案通知书》,决定将(2021)渝05执2201号实行案件终结执行,于2022年8月25日审结。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基本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原尚运输有限公司就林天王星、凌勇、xx惠、重庆市高正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惠凌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020年5月13日,重庆市原尚接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渝05民初141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年7月5日,重庆市原尚接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8月30日,重庆市原尚接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1)渝05执2201号《立案受理通知书》。
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参照企业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12日及2021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发表的通知:《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05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07)《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50)《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54)《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65)。
二、终结执行状况
2023年3月8日,重庆市原尚接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1)渝05执2201号《结案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失信执行人长期性调解执行,且时限很长,希望在此案不解除查封、冻洁及失信执行人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下,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将(2021)渝05执2201号实行案件终结执行,于2022年8月25日审结。
三、此次起诉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等危害
企业对该案子涉及到应收帐款早就在2020年度全额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2021年1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表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07)。
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失信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资产时,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实行。因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流程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是不是造成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失信执行人后面是否存在可供执行的资产来定。
企业将积极主动跟踪以上事宜,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有关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原尚货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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