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证券简称:粤水电公示序号:临2023-03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该协议为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书经彼此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起效;该协议涉及到的总数是深化合作总体目标,具体情况以将来实际发生为标准;该项目的实施必须取得广东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备案,因而,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可变性。
2.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工作进展详细“配件”。
一、协议签订概述
近日,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东南方粤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南方粤水电”)与翁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翁源国投集团”)在广东翁源县签署《翁源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翁源县计划于“十四五”期内进行整县推进房顶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基本建设,采用试点先行、阶段性、分批方法推动。全县城建筑屋面总面积511万平方,预估可开发设计容积共222MW。东南方粤水电为翁源县整县光伏发电公开遴选的研发建设主体,依照约定书在翁源县申请注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落实措施。
企业将依据项目推进情况,在工程落实措施前,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应的决策和审批流程。
此次签订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协议书合作者的基本情况
(一)翁源国投集团的相关情况
1.交易对方:翁源国投集团。
2.法人代表:杨文龙。
3.注册资金:20,000万余元。
4.主营:一般项目:以自筹资金从业投资活动;自筹资金项目投资的财产管理和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保护;城市绿化管理;园林工程工程施工;游玩景区经营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方法;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农作物种植;蔬菜种植;树木种植运营;林果业商品销售;花卉养殖;礼物花卉销售;初级农产品零售;服用农副产品批发;家畜市场销售;水产品批发;财税咨询;企业登记登记注册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力发电站;家畜喂养;家禽饲养;家禽市场销售;水产品养殖;武汉代理记账。
5.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前进路33号205室。
6.公司和翁源国投集团不会有关联性。
(二)最近三年企业未向翁源国投集团产生相近买卖。
(三)翁源国投集团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履约情况有保障。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翁源县计划于“十四五”期内进行整县推进房顶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基本建设,采用试点先行、阶段性、分批方法推动。全县城建筑屋面总面积511万平方,预估可开发设计容积共222MW。在其中,政府机关、院校、医院门诊、村委会等商业建筑房顶占地约41万平方,依照不少于90%使用率,预估可组装光伏发电38MW;工业园区厂房房顶占地约150万平方,依照不少于80%使用率,预估可组装光伏发电120MW;农村百姓户用房顶占地约320万平方,根据不少于20%使用率,预估可组装光伏发电64MW。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期限为20年。合同到期后,经沟通协商,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续期5年时限合作合同。
2.翁源国投集团承担融合翁源县房顶光伏发电开发规划网络资源、信息工作,相互配合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申请办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手续,催促、帮助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按工程施工计划推进建设,不参加本质运营。
3.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做为翁源县公开遴选明确的研发建设主体承担屋顶光伏的研发、创建工作,承担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等服务,建设中技术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等多个方面所形成的义务概由开发设计建设主体东南方粤水电担负。
4.翁源国投集团只收取固定成本及合同约定的有关利润分成,该项目涉及光伏发电系统、新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及运营均由东南方粤水电综合项目投资。投资、运营风险等多个方面所形成的义务概由东南方粤水电担负,与翁源国投集团不相干。
5.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全部开发设计、宣传策划、基本建设、运营、管理行为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三)施工进度规定
到2024年7月,全面统筹进行经评定定性为可研发的全县城包括政府机关、医院门诊、院校、机关事业单位等文化性房屋建筑,及其自行出租的本县工业工业厂房、工业园区厂房和居民企业的建筑房顶光伏发电资源投资建设。保证各种房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都超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的需求,争取评为列入整县房顶光伏发电开发设计模范县。
(四)新项目公司组建
1.东南方粤水电应在自家签署本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正式成立承担翁源县整县房顶光伏发电新项目本质开发运营工作中。
2.东南方粤水电成立的项目公司原始方案注资自有资金应不少于300万余元。项目公司正式成立承担翁源县整县分布式系统研发工作,中后期依据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在建设中根据需求同歩注资。若运营期内需增资扩股,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不可以按期增资扩股,翁源国投集团有权利终止合作协议书。
3.公司名字:翁源县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待定,以工商局认定为标准),公司组织架构由东南方粤水电承担综合,新项目公司的设立不可危害东南方粤水电做为公开遴选开发设计建设主体需向翁源国投集团应尽的各类责任。翁源国看向项目公司委任1名监事会,出席参加项目企业会议。
(五)翁源国投集团的重要权利与义务
1.承担全县城房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整合工作中。
2.创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工作组或精英团队,定岗定责认责,推动与工商局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房顶租用基本建设事项。
3.有权利向东南粤水电(项目公司)按照约定扣除并具有翁源县辖区的文化性融合的建筑屋面房租、扣除与前期工作开发设计融洽及电站运维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工作服务项目经费预算。
4.帮助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申请办理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5.有着碳排放交易政府部门全额的支配权。绿电盈利或碳排放交易盈利与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按5:5比例分成,做为付款翁源国投集团附加费。
6.根据电费买卖等形式达到的超过广东标杆电价一部分(现阶段0.453元/kW·h),获取电费差(股权溢价一部分)的10%做为付款翁源国投集团附加费。
7.翁源国投集团保存以其他资源或股份增加股份可以享受有关收益分配支配权。与此同时,翁源国投集团有权利监管、催促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按投建实施措施推动全县城太阳能发电资源开发利用,如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签约后6个月未开工基本建设或因为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投建实施措施推动比较严重落后时,翁源国投集团有权利终止协议或引进第二家开发设计行为主体执行竞争开发设计。
8.翁源国投集团保证项目企业投资工程项目做到有关规定指标值后,享有省、市、县招商引资工作税收优惠政策。
(六)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的重要权利与义务
1.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具有其研发的屋顶光伏电站盈利,新项目建设与运营中产生的风险性由项目公司担负。
2.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须以人民币6.5元/㎡/年的租金价格向翁源国投集团付款翁源县管辖区商业建筑房顶房租(按屋顶光伏每平米表面测算)。
3.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建设设备每发一度电(按实际上网电量结算清单数据信息计算),项目公司须按0.03元/多度规范向翁源国投集团指定账户付款翁源国投集团附加费。
4.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须于获得电力网结算清单的下个月10日前,按上月具体上网电量清算数据与0.03元/度获取规范向翁源国投集团指定账户付款翁源国投集团附加费。
5.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须按照职责权限、投建规划和推进情况逐渐进行办理备案、基本建设、经营、电力工程连接审核、电力工程并网验收、维护保养等各项工作,保证项目成功基本建设、光伏发电并网并资金投入正常运作。
6.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须依法办理屋顶光伏电站审核、备案手续,并严格遵守法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责任,接纳相关部门监管,依规交纳国家法律规定各项费用。
7.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在办理《屋顶使用权租赁合同》、获得资产评估机构对房顶可开发设计评定及翁源国投集团所提供的书面确认后才可入场,以保证对房屋建筑屋顶的合理合法应用。
8.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应根据房顶状况选择适合的部件,确保装机量和发电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施工标准。
9.没经翁源国投集团允许,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不得以任何原因分包屋顶光伏电站新项目,也不可将房顶所有权等归属于翁源国投集团每一个太阳能发电数据进行财产抵押用以与该项目不相干的任何主要用途。
10.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须负责项目建设、经营中全部和地方单位、群众联系的融洽、处理赔偿,并要担负各项费用。
1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没法签约合作,新项目自主停止,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已资金投入成本由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自己承担,翁源国投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条款
因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违反本约定书,不付款或者不全额付款应交账款,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需在托欠之日起依照实欠额度日年利率2‰的要求向翁源国投集团赔偿损失。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有以下情形,翁源国投集团有权利解除协议,在翁源国投集团传出协作协议终止或消除通知单10个自然日内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须没有理由退出场所,且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仍应当赔偿损失。
1.不付款或者不全额付款应交账款贷款逾期超出60日。
2.因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在企业合作全过程当中具有本协议要求的安全性、质量管理等因素而要求或有意危害翁源国投集团权益。
3.因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发生重要违法经营个人行为,导致不适宜再次签约合作个人行为状况。
4.因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运用新项目从业违反规定、刑事犯罪经查证的,造成协议书没法继续履行。
5.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不可将翁源国投集团的光伏网络资源(房顶)、开采权、签署的房屋屋顶租赁合同以及其它涉及到翁源国投集团网络资源的利益开展质押、分包、工程分包或多种方式变向分包、工程分包。
6.拒不配合或伪造数据信息进行汇总结算工作。
(八)别的
1.由于本协议新项目建设、运营周期长,涉及到房顶覆盖面广的特征,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需在协议书执行期内全过程负责项目涉及到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义务的所有屋顶的维护保养、修补等相关工作以及各项费用。
2.彼此需在工程建设前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对工程项目的房顶数据进行逐一现场踏勘、产品质量检测,充足把握房屋建筑房顶承载能力、用电量、可以利用总面积等基本概况进行评价,并认真检查装档。
3.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争得协议签订后21个月将具有开发设计要求的项目竣工,真理的客观性证实没法研发的新项目翁源国投集团不可硬性要求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进行开发量,项目过程中东南方粤水电(项目公司)依照协议书要求推进项目开发设计,翁源国投集团全力以赴参加、帮助、监管项目推进工作中。
4.对于乡村社区房顶资源开发利用,应按照“宜建尽建”“自行不强制性”的基本原则推动投资建设等。
5.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多方可协商处理,拒绝调解,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6.本协议经彼此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起效。
7.协议签订、项目公司进行建立后,以上所合同约定的东南方粤水电权利义务当然转移至东南方粤水电新成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延续担负。
四、协议书执行对企业的危害
1.合同的执行有利于公司扩张清洁能源发电经营规模,提升发电量收益,增加利润水准,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整体实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观。
2.公司与东南方粤水电具有丰富的投建清洁能源发电工作经验、尖端技术、充裕人员及资金保障,具有履行协议能力。
3.协议书执行不受影响公司与东南方粤水电业务自觉性,公司与东南方粤水电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履行协议但对翁源国投集团产生依靠。
五、风险防范
1.该协议为项目合作协议,该协议涉及到的总数是深化合作总体目标,具体情况以将来实际发生为标准;该项目的实施必须取得广东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备案,因而,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可变性。
2.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表明
1.企业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工作进展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持仓状况未出现变化;将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公布该协议履行工作进展,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
备查簿文档:
《翁源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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