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证券简称:联创电子公示序号:2023—007
债卷编码:128101债卷通称:网络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网络可转债”将在2023年3月16日按颜值付款第三年贷款利息,每一张“网络可转债”(颜值100元)贷款利息为1.0元(价税合计)。
2、债卷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
3、除权除息日:2023年3月16日。
4、还息日:2023年3月16日。
5、“网络可转债”息票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网络可转债”此次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15日,凡是在2023年3月15日(含)前买进持有今天债券投资人具有此次发放利息;2023年3月15日售出今天债券投资人不具有此次发放利息。
7、下一还息期起息日:2023年3月16日。
8、下一还息期内年利率:1.50%。
联创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联创电子”、“企业”)于2020年3月16日向社会公布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300引马镇(债卷通称:“网络可转债”、债卷编码:128101),依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下称“《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条款要求,在“网络可转债”的计算利息时间内,每一年还息一次,现就“网络可转债”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阶段的还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络可转债基本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通称:网络可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编码:128101
3、可转换公司债券投放量:30,000万余元(300引马镇)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量:30,000万余元(300引马镇)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日期:2020年4月13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的日期:2020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6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日期: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
8、“网络可转债”息票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9、还息期限和方法
(1)“网络可转债”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本金利息付款最终一年利息。此次还息是“网络可转债”第三年还息,期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息票率为1.0%。
(2)年利率计算
年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初息票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起始日期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
②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的当天。如该日是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一年还息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交易日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含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获得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1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承销商(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网络可转债”资信评级:2020年6月22日东方金诚国际性信用评级公司对“网络可转债”信用状况展开了追踪定级,并提交了《信用等级通知书》(东方金诚债评字[2020]379号),鉴定联创电子行为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与此同时保持“网络可转债”信誉等级为AA。
2021年6月24日东方金诚国际性信用评级公司对“网络可转债”信用状况展开了追踪定级,并提交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追踪评字【2021】286号),鉴定保持企业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保持“网络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AA”。
2022年6月25日东方金诚国际性信用评级公司对“网络可转债”信用状况展开了追踪定级,并提交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联创转债”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追踪评字【2022】0414号),鉴定保持企业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保持“网络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AA”
二、此次还息计划方案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今天为“网络可转债”第三年还息,计算利息期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息票率为1.0%,每一张“网络可转债”(颜值100元)发放贷款利息为人民币:1.0元(价税合计)。针对拥有“网络可转债”的投资者和证券基金债券投资者,利息所得税由券商等兑现发放组织按20%的税率代收代缴,公司不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具体每一张发放贷款利息为:0.8元;针对拥有“网络可转债”的达标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依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34号)要求,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每一张发放贷款利息1.0元;针对拥有“网络可转债”的许多债卷持有人,公司不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每一张发放贷款利息1.0元,自主交纳债卷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还息日
依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文规范,此次可转换债券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还息日如下所示:
1、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
3、还息日: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
四、此次还息目标
截至2023年3月15日(该日期是债权登记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清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整体“网络可转债”持有者(定义规范请参阅本公告的“特别提醒”)。
五、债卷还息方式
企业将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展此次还息。在此次还息日2个交易日内前,企业会把今天债券利息全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将自动“网络可转债”此次贷款利息划交给对应的还息营业网点(由债券投资者指定证劵公司业务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
六、有关此次还息目标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1、自己交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债卷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债卷持有人应交纳公司债券利息个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612号)要求,今天债券利息个税统一由相关还息营业网点向债券投资者计提利息时承担代收代缴,就近进库。
2、非居民企业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8[108]号)要求,自2018年11月7日起止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依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34号),境外企业投资人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执行时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故今天债卷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债券利息暂免征缴所得税。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立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3、别的债卷持有人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别的债卷持有人的债卷利息所得税需自主交纳。
七、联系电话
咨询部门:企业证券事务部
热线电话:0791-88161608
资询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商城大路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八、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还息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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