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证券简称:*ST必康公示序号:2023-04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醒:
1、此次股东会并没有否定或修改提议的现象;
2、此次股东会并没有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现象;
3、这次股东会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股东推行独立记票(中小股东就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3年3月9日(星期四)在下午14:00逐渐
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3年3月9日(星期四)
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9日(星期四)早上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9日(星期四)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陕西省西安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面永威时代中心31楼会议厅。
3、举办方法: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韩语雄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列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178名,持有(意味着)股权数625,863,088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8451%。
在其中,参与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共176名,持有(意味着)股权数21,907,004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297%。
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企业一部分高管人员与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等列席。
2、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3名,持有(意味着)股权数615,758,011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1856%。
3、网上投票状况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175名,持有(意味着)股权数10,105,077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6595%。
三、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这次股东会以当场记名投票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的形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年产35,000吨六氟磷酸锂和10,000吨六氟磷酸钠等产品扩建项目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625,540,18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484%;抵制215,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344%;放弃107,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72%。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21,584,104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8.5260%;抵制215,0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9814%;放弃107,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4925%。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624,752,28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225%;抵制651,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041%;放弃459,3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73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20,796,204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4.9295%;抵制651,5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9739%;放弃459,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0966%。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经江苏省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毅、崇祝文印证,并提交了《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总结性建议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行政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延安市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江苏省法德东恒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延安市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证券简称:*ST必康公示序号:2023-046
延安市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子公司根据高新科技
公司再次评定并取得证书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市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子公司江苏省九九久科技公司(下称“九九久高新科技”)于近期收到江苏省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税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协同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232006367,发证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有效期限三年。
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九九久高新科技原有效期满时所进行的再次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企业的有关税款要求,九九久高新科技将自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初起连续三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再次享受国家有关高新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税款。
九九久高新科技2022年度已按15%的所得税率开展税务申报及预缴税款,此次根据高新企业再次评定所获得的税收政策,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延安市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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