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证券简称:格林美公示序号:2023-00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受不可抗拒等因素影响,在落实措施具体内容、进展等多个方面存在一定的可变性,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经营效益组成深远影响。
一、合同签订概述暨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二期工作进展
为推进格林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生产制造绿色智能,促进中国武器装备迈进全球产业,基本建设国际竞争力的红土镍矿化学工艺新科技绿色环保产业园区,企业子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伟明环保机器设备”)于2022年11月21日在印尼一同签订了《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双方将在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二期红土镍矿化学工艺机器的设计与制造、智能化集成化、设备及工程安装层面共同开展协作,共同推进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绿色智能制造出来的发展趋势,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下属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136)。
彼此根据2022年11月21日签署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2023年2月17日,集团公司子公司浙江省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江省美青邦”)与伟明环保机器设备就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二期工程槽罐购置事项签定三份《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槽罐采购合同》,伟明环保设备将向浙江省美青邦给予总共87台套槽罐与服务,合同书待定含税总价48,324万余元。此次签定设备采购合同将有力推进企业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二期稳步推进。
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在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已审批额度内,不需要提供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准许。此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不必经相关部门准许。
二、交易对手方详细介绍
公司名字: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项光辉
注册资金:5,00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5日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县四道888号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没有批准技术类专业设备生产);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设备产品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市场销售;电子器件、工业设备维护保养(没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没有批准类信息咨询服务);程序开发;软件实施;配电开关操纵设备开发;配电开关操纵设备生产;配电开关操纵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备生产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市场销售;承揽公司总部建设工程施工业务流程;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伟明环保设备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会有关联性。
伟明环保机器设备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优良,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情况。经查看,伟明环保机器设备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合同书主要内容
招标方:浙江省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由于:(1)招标方因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式冶炼厂新项目(下称“新项目”)基本建设需要,彼此已经在2022年11月签署了《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承诺青美邦二期行为主体自然压机器设备(髙压与CCD以外)交给承包方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及现场制作,承包方产品外观设计经业主认同后,再行签订合同;(2)鉴此,协议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文本向甲方给予29台套槽罐(包括原材料、生产制造及其现场制作、调节)与服务,三份合同书总共87台套槽罐与服务。
2、合同标的:槽罐为包含招标方建筑工程的12个类型,总共87台(29台
/29台/29台)各尺寸及材质非标准槽罐。合同规定所供槽罐应该是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先的、完善的、安全、经济发展总和完整的,槽罐名字、规格型号(型号规格)、总数、技术标准和性能必须符合技术性标准及设计要点。
3、合同价格:合同书各自待定含税总价16,116万余元/16,108万余元/16,100万余元(总计为48,324万余元)。实际按工地现场过秤重量和合同约定的定额基价,及其按支付方式清算。招标方按照合同分四期付货款。
4、交货日期和方法:承包方依据甲方的要求时长(招标方最少应提前一个月通告)将槽罐原材料运送至烟台港口或张家港市海港或是中国其他海港招标方指定仓库,不负责任卸货及装运。招标方机构接受。承包方应依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槽罐的现场制作。
5、槽罐的有效期为12三个月,自合同项下各子项目所有槽罐在最后检验合格之时算起。
6、专利权:有关招标方发放给乙方的工程图纸、招标方为实施工程自主编写或由编制技术标准及其体现招标方有关合同规定或其它相近属性的文件信息著作权的属于招标方。承包方每一个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招标方没有权利擅自使用或表露给第三方,因技术性泄露给承包方带来的损失,承包方可向甲方开展追索。合同规定所涉及到的工程图纸,不管招标方给予或是承包方给予,承包方均不得向第三方表露和传播。
7、理赔和合同违约责任:因甲方缘故,承包方逾期不进行现场制作且最后检验合格并正式移交终端用户的,承包方应按照合同向甲方付款逾期违约金。若因招标方缘故延缓取货或逾期,针对承包方已完成预制构件的原材料一部分,经彼此审核后,按合同项下相对应的材料单价及其确定的明细质量计算额度,招标方需在30个工作日后优先向乙方付款相对应的账款并要担负从而给承包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同比例付给承包方逾期违约金。
8、合同书争议的解决:凡因合同规定所引起的或者与合同规定相关的分歧,彼此应沟通协商处理。拒绝调解时,交易双方均允许递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和程序执行诉讼,诉讼地址在北京或是上海市。
9、合同生效:本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名盖章之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四、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签定设备采购合同将重要保障企业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二期稳步推进,确保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二期按时完工建成投产。此次协作组成彼此优点,根据深化合作,设计并生产制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红土镍矿化学工艺机器设备,基本建设国际竞争力的红土镍矿化学工艺新科技绿色环保产业园区,助力公司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生产制造绿色智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广大投资者利益。
此次签定设备采购合同对企业业务与经营的自觉性不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年度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将助力公司印度青美邦镍资源新项目二期的迅速基本建设,预估对企业未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防范
此次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受不可抗拒等因素影响,在落实措施具体内容、进展等多个方面存在一定的可变性,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簿文档
经两人共同签订的《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槽罐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格林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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