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3年3月9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执行董事林景臻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刘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姜国华先生和崔世平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鄂维南先生和让·路易·埃克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刘连舸先生和执行董事王纬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中国银行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批,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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