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号3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燕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副总经理葛伟国先生主持股东大会。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6人,董事长蒋燕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利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购房意向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廖陆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4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朝先生、胡艺俊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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