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与江苏省诺信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诺信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是双方对协作事宜实现的意向承诺,具体合作事宜会以再行签署的实际协议书为标准。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后面工作进展,严格履行对应的管理决策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顺利推进将有助于扩宽企业光伏发电业务流程销售渠道,减少企业光伏发电业务流程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优势,预估对企业未来本年度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3、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状况
2023年3月10日,公司和诺信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彼此根据优良的认可,出自于持续发展发展战略里的考虑到,通过深入交流、沟通交流,在公平自行前提下,就光伏发电业务关系创建战略关系。
协作彼此以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载体,对于未来签约合作具体事宜开展商谈,所涉及到的实际协作需再行签署有关宣布协议书,并执行对应的管理决策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协议签订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事宜,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详细介绍
1、公司名字:江苏省诺信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基地管委
3、注册资金:10,000万余元
4、法人代表:刘健荣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MA2109QNX5
6、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农业园艺服务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主题活动;智慧农业管理方法;粮食作物种植服务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园区管理服务项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休闲观光主题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7、关联性:诺信集团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行为主体
合作者: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诺信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原则
根据彼此优良的认可,出自于持续发展发展战略考虑到,通过深入交流、沟通交流,在公平自行情况下,双方对光伏行业协作创建战略关系。彼此秉着互利共赢、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标准,遵循我国现行标准法规和产业链、国家宏观政策,在自行、公平、互利共赢的前提下,经沟通协商,达成本费合作框架协议并组织协作。
(三)合作内容
1、扬州市经济开发区600MW地面光伏电站一期240MW农光互补工程建设协作
诺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投资建设的一期240MW农光互补工程中,太阳能组件所有向领导分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棒杰新能源技术”)或者其指定行为主体购置。
该600MW后面电站建设新项目,太阳能组件不断向棒杰新能源技术或者其指定行为主体购置,然后由两人共同投资开发。
2、一期240MW农光互补新项目绿电集中处理协作
诺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投资建设的一期240MW农光互补新项目完工经营后,所发黄电由企业在扬州市经济开发区的光伏项目分公司所有集中处理,依照同时期绿电价钱下幅不少于5%清算。实际执行价格依据电力网市价相对应波动。
3、在全国范围内风景发电厂开发及投资合作
彼此在全国范围内,就风景发电厂开发设计、产业基金,运用各自优势,一同投资开发。
(四)附录
本协议自彼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生效日起效,有效期限三年。解释权或实际合作开发项目由当事人再行商议签订书面协议书。
四、此次签订合同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合乎公司战略发展必须,灵活运用本地高质量的电力能源和政策优势,有利于扩宽企业光伏发电业务流程销售渠道,减少企业光伏发电业务流程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优势,预估对企业未来本年度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此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受影响企业业务的自觉性,不会有因执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对合作者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防范
公司和诺信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是双方对协作事宜实现的意向承诺,具体合作事宜会以再行签署的实际协议书为标准。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后面工作进展,严格履行对应的管理决策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表明
(一)企业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二)本协议签订前3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陶建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权降低9,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2%;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陶建锋老先生持有公司股权降低4,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9971%。
(三)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没有收到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董监高拟不久的将来三个月内有关股权变化工作的通知。若将来拟执行有关方案,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簿文档
(一)棒杰股份与诺信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示序号:2023-027
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棒杰股份”或“企业”)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泰新能源”)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是双方对协作事宜实现的意向承诺,具体合作事宜会以再行签署的实际协议书为标准。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后面工作进展,严格履行对应的管理决策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顺利推进将有助于扩宽企业光伏发电业务流程销售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优势,预估对企业未来本年度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3、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状况
2023年3月10日,公司和海泰新能源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于两个人在光伏发电行业差异化布局和竞争能力,为推进全产业链一体化和产业链的长期性平安稳定,彼此将建立关键战略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分别专业领域的优秀人才、技术性、资产、方式等优点,推动资源整合共享,共创全世界平稳的光伏产供销业务关系管理体系。
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两人将来签署实际合作合同的前提,所涉及到的实际协作需再行签署实际协议书,并执行对应的管理决策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协议签订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事宜,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详细介绍
1、公司名字:唐山海泰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玉田县玉泰工业园区
3、注册资金:30,947.62万余元
4、法人代表:刘建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87033876G
6、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生产制造;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市场销售;光伏发电系统租用;太阳能发电站技术咨询;电力工程电子元件生产制造;电力工程电子元件市场销售;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梯次利用(没有危险废弃物运营);国内贸易;资源回收利用服务项目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输变电及控制设备生产;智能化输变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项目;风能发电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7、关联性:海泰新能和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海泰新能源创立于2006年4月,是一家以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开发、生产制造、生产加工与销售为基础及其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设计、基本建设、经营为一体的新能源企业。海泰新能源于2022年8月在北京交易所发售,股票简称“海泰新能源”,编码835985。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行为主体
合作者: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泰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根据彼此优良的认可,出自于持续发展发展战略考虑到,通过深入交流、沟通交流,在公平自行情况下,双方对光伏行业协作创建战略关系。彼此秉着互利共赢、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标准,遵循我国现行标准法规和产业链、国家宏观政策,在自行、公平、互利共赢的前提下,经沟通协商,达成本费合作框架协议并组织协作。
(三)合作内容
1、中国供应链合作
根据棒杰股份已经建设高效率光伏电池片生产能力,具备电池片长期性市场销售要求,海泰新能源做为领先的部件生产制造企业具备长期性电池片采购要求。与此同时彼此均是制造型企业,具备持续稳定合作基础。
协商一致始行协议签订生效日3年之内,海泰新能把向棒杰股份总计购置不少于9GW光伏电池片,同等条件,海泰新能源优先选择向棒杰股份购置电池片;棒杰股份优先选择向海泰新能供货电池片,彼此相互之间合作伙伴关系。
2、国外供应链合作
两人共同合理布局国外光伏产业链,合作开展单晶硅片、电池片、元件的生产销售业务流程。
3、投资合作
为进一步强化战略伙伴关系,与此同时彼此共享公司成长盈利,彼此拟通过相互入股、合资企业办厂等股权合作形式进行投资合作。实际投资额和股份比例待彼此再行签署投资合同做出规定。
4、不断完善战略合作协议保障体系
为全面落实本合作框架协议,棒杰股份与海泰新能源成立由彼此管理层共同努力的联合调研组,务实高效的实施各类合作事宜。在保守商业秘密前提下,彼此立即信息共享。彼此高层住宅按时互相访问,加强沟通交流,沟通交流信息内容,保证战略合作协议的长久性、可靠性和实效性。
(四)附录
本协议自彼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生效日起效,有效期限五年。解释权或实际合作开发项目由当事人再行商议签订书面协议书。
四、此次签订合同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公司和海泰新能源进行合作,根据充分发挥分别目前产业链、技术性、资产、运营优势,根据经营战略、供应链采购、投资合作等形式创建高效协作机制,共创全世界平稳的光伏产供销业务关系管理体系,打造出可靠的供应链管理,有益于提高企业的人才吸引力与整体抗风险,合乎公司战略发展必须。
本协议的顺利推进将有助于扩宽企业光伏发电业务流程销售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优势,预估对企业未来本年度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此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受影响企业业务的自觉性,不会有因执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对合作者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防范
公司和海泰新能源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实际的实行具体内容会以再行签署的实际合作合同为标准。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后面工作进展,严格履行对应的管理决策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表明
(一)企业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二)本协议签订前3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陶建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权降低9,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2%;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陶建锋老先生持有公司股权降低4,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9971%。
(三)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没有收到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董监高拟不久的将来三个月内有关股权变化工作的通知。若将来拟执行有关方案,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簿文档
(一)棒杰股份与海泰新能源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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